那就是伦敦上空的乌云经常会下来拜访伦敦人,看样子,它们今天甚至还带了自己的牙刷,打算在这里过一夜。
时间已经是三点多了,弗格森决定往酒店走,回去准备一下迎接奥布雷的到来,虽然他最早四点才来,最晚还可能是六点,但他希望能在四点就准备好,盼着奥布雷能早点儿从家里脱身,而不是晚点儿。先泡个澡或者淋浴,然后换上薇薇安上个星期在巴黎给他买的生日礼物,新裤子、新衬衫、新外套,她说,让他看上去就像一百万美元,为了奥布雷,他想穿上这些新衣服,看起来像一百万美元,再然后,衣服会脱掉,他们会爬到床上,干他们在乔治五世酒店干过的那些事,啊,不,他不会对此感到愧疚,他心想,他会很享受,至于阿尔贝,在他的脑海中,熊先生或许正在和别人干同样的事情,而且也和他一样享受,反正弗格森是这么安慰自己的,他一边走一边想着奥布雷和阿尔贝,以及他们之间的区别,不光是皮肤深浅、身材大小这类外貌上的不同,还有心灵、文化和生活态度上的区别,比如阿尔贝内心忧郁,而奥布雷则幽默风趣,弗格森继续往酒店的方向走,突然又想到明天早上十点要接受《电讯报》的采访,这会是他平生第一次接受采访,虽然奥布雷告诉他别担心,放轻松,做你自己,可他还是忍不住有点焦虑,而且做他自己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心想,他有好几个自己,甚至是很多个自己,坚强的和懦弱的,思虑周全的和心血来潮的,慷慨大方的和自私自利的,太多不同的自己了,到最后,他可以和每个人一样大,或者像没有人一样小,如果这在他身上成立的话,肯定也适用于每个人,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同时是每个人和没有人,就这样,他脑海里跳跃着这些想法,走到了马里波恩大街和布兰德福德街上的十字路口,在这儿一拐,可以从马里波恩街走到塞耶街上,然后再一拐,就是酒店所在的乔治大街了。虽然雾越来越浓,好像要把他包起来,弗格森还是能从一片模糊中隐约分辨出一直在闪的红色交通信号灯,一道闪烁的红色灯光相当于一个停车标志,于是弗格森停下脚步,等着一辆汽车通过,但他仍然沉浸在每个人和没有人的幻想中,所以他转过头看向了左边,也就是说,像他从小到大过街时一直做的那样,条件反射似的自动朝左扭头,确保没有车驶来,忘记了他在伦敦,而在英国的城市里,人们应该朝右看,而不是朝左看,因此他没有看到那辆绛紫色的英国福特从布兰德福德街的拐弯处飞驰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