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修订《文物保护法》要增加追究法人违法责任内容。
其四,应当形成稳定经费投入机制。随着财政收入和旅游经营收入逐年增加,国家要逐年增加对世界遗产地投入,地方财政也要逐年相应增加配套资金。设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比如设立基金、发行文物保护彩票等,以弥补世界遗产地经费不足。国家、地方和社会三者投入应打包使用,对投入经费使用制定严格监管制度。
其五,加强人才培养。为真正提高世界遗产地保管机构管理层次,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z.府要共同选好领导班子,选用思想品德好,既有政策水平,又有业务能力,还能耐得住寂寞人才,班子内定要配备至两名懂业务专业人员。主管部门要对世界遗产地领导班子加强培训,定期考核。要适当增强,并设法培养或引进多学科保护、研究和管理人才,加强科技保护能力和必要科技保护手段,逐步形成世界遗产地自己支基本专业队伍,才能提高科学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
其六,要提升世界遗产地管理规格。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建设部、文物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意见》(国办发[2004]18号)明确要求:“目前由县级人民z.府管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对其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力、管理混乱并造成文化遗产毁损,可由省级人民z.府指定机构负责实施管理。”根据这项意见,可否将部分县级管理世界遗产提升到省级管理规格?因为省级管理无论价值理念、依法管理水平、业务水平,还是人力、物力、财力,都要优于市县级保管水平。
2016年,受中央文史研究馆委托,执笔起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文,就集中谈上述几个问题。
制定《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
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主要负责敦煌研究院保护、旅游开发和部分敦煌学研究管理。常常思考,如何使莫高窟保护管理水平符合国际标准确定目标和理念呢?结论是:要继承和发扬前辈们奠定保护、管理和研究基础,以及几十年莫高窟人艰苦奋斗铸成可贵精神;二要学习和吸收国际保护管理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经验,以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标准和发展视野来思考莫高窟未来工作;三要尽快改变“w.g”之后敦煌研究院对外交流闭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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