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2月26日正式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4年3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委托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
2004年5月30日,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在北京召开项目关键技术调研会,对展示关键技术可行性进行深入讨论,专家们认为目前技术是可行。
2004年6月14日,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完成对《项目建议书》评审,形成《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评审报告》(评审字[2004]70号)。评审报告认为,该项目建设规模和所需投资主要取决于所采用技术方案,由于该项目所采用技术方案处于开发论证阶段,其建设规模和投资额难以确定。评审中心建议:、建设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是必要,采用数字化漫游技术也具备定客观基础,总建设规模与总投资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步落实;二、由于技术方案尚未确定,建议目前可不单独批复立项,待工艺、技术确定后次性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7年12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发改社会[2007]3302号)下发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正式立项,确认作为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时指示项目单位在下步工作中,须对建设方案做进步优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2008年12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发改投资[2008]3538号)。国家发改委在批复中核定该项目总投资26547万元(其中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18270万元,省内自筹8277万元,以后若有超支均由甘肃省负责解决)。国家发改委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从严控制建设标准和总投资。
2008年12月29日上午,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开工仪式在游客中心(后改为数展中心)建设工地隆重举行,这标志着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历经六载反复筹划,集综合保护、展示为体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时任甘肃省副省长咸辉及地方z.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嘉宾出席开工仪式。
与此同时,为正式开工建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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