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托管,等等。许多观察家预计,基于宪法密码学限制面临强烈挑战。事实上,法院系统中也有少数案例,挑战着美国加密政策各种规定(特别是《军需法案》中出口条款和相关限制)。
这场争论仍在进行中,现在还很难判断“伟大加密镇压运动”是否会成功。当然,们有充分理由这想:压制这些技术已经太晚,数以百万计用户不会轻易让他们通信变成“明信片”,他们担心z.府腐败、美国联邦调查局秘密档案,以及经济间谍活动会破坏“老大哥”在控制“公民单位”通信方面所做出努力。
数字货币与电子商务
数字货币是激动人心前沿之,也是大受欢迎领域之。但它也是最难实现项。金钱本质上涉及价值储存、转移,体制和各种环环相扣规章制度,因此切实地实现数字货币并非易事。事实上,数字货币历史主要是在未来。当前许多问题应该会在21世纪初期得到解决。
不可追踪匿名数字现金(类似真实现金)正在到来,尽管各种技术、操作障碍依然存在。所谓“金融网络中瑞士银行”将使经济交易更具流动性,更少地受当地规章制度约束。对于许多人而言,避税可能是大亮点。个值得考虑例子是,为“网络空间赌场”开发不可追踪匿名系统工作正在进行。“数字游戏”和“赌博游戏”虽然不像环境优雅赌场那样吸引人,但它流行意味着有机会去追求,这只是数字货币将会提供诸多新机遇中个。
所谓数字货币,不是指当前已经存在各类电子转账、自动柜员机交易、电汇等,也不是指某些人宣称为“数字货币”,甚至“不可追踪数字现金”(出现在些涉及缺陷协议臭名昭著例子中)各种“智能卡”系统。相反,们关注是在强烈意义上不可追踪工具。重申下,乔姆是这个领域先驱,他数字现金(DigiCash)公司当时正是数字货币典范。它与几家大银行合作,合资发行数字现金。从美元、美分、马克是货币这样意义上来讲,数字货币大概不会是“数字货币”,相反,它更像各种金融工具,以各种货币计价,如支票、无记名债券、信用证、本票、印章,甚至借据。
爱丽丝和鲍伯可以用如下方式交换数字现金:爱丽丝去银行,向银行提交个号码,银行修改完号码形式后将其返还给爱丽丝,仿佛给她号码加盖个“用于数字货币100”邮戳。当然,通常这个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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