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以扩张为目的的种种投资中,
掠捕他国商船并非最大的投资项目,
获利却最大。
1550—1630年间,英格兰朝着日后成为世上最大商业帝国之路,迈出了最初的几大步。他们在北美洲沿海地区和加勒比海地区建立了殖民地,创立了著名的东印度公司(常被视为世上第一个跨国公司),该公司很快设置了许多贸易站。英格兰还成立了其他公司,以与非洲、利凡特(Levant,即西方人所谓的“中东”)、俄罗斯和其他地方贸易。英格兰总共投入约一千三百万英镑,成立数家追求海外获利的股份公司。但其中最大宗的一笔投资(超过三分之一),投入某种风险事业,即受z.府特许并规范的海上劫掠事业,而西班牙和其属地为主要劫掠对象。
英格兰以扩张为目的的种种投资中,掠捕他国商船并非最大的投资项目,获利却最大。有位史学家估算,1585—1603年,投资英国海盗的收益,平均达装备海盗船所耗成本的六成(相对的,东印度公司的投资客,分红很少超过两成,而弗吉尼亚公司更是从没赚钱)。对商业活动原本心怀疑虑的投资客,之所以出资投入海外扩张,海上劫掠的刺激迷人是很大的诱因。
只要看似有利可图,商人都会投资,但这时候的英格兰贵族和地位仅次于贵族的中上阶层,仍有许多人鄙视商业,对于只从事贸易的企业,他们的投资少之又少。因而,针对他们而发的宣传小册,特别强调即使是消极投资客,都有机会借由协助英格兰私掠船削弱西班牙势力,为建立殖民地创造有利条件,从中不只获取利润,还能光耀门楣。因为随着殖民地的建立,使异教徒改信基督教的传教事业,以及其他非营利性的事业,随之有了开展空间。(有份针对某纽芬兰计划案而推出的小册子,甚至强调这计划将带来千载难逢的狩猎机会,于是向潜在投资客巨细靡遗地介绍了大部分人未见过的一种动物:麋。)
成就最不凡的海盗,例如德雷克(FrancisDrake),种种荣耀及身(包括获授爵位),其丰功伟绩成为流行叙事诗歌、大报的讴歌、报道题材,甚至成为布道的内容,从而替创业投资计划书的撰写者,创造了不少现成可用的材料。非商人出身的投资客,通常出资不多(平均约为商人的一半),但他们的参与至关紧要,因他们的参与,原本可能一心只想着土地的贵族变成海军的有力支持者。最后,在促成西班牙、葡萄牙帝国的式微上,海上劫掠(包括英国、荷兰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