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具有历史,
因而有用;消费者熟悉商标。
但商标不是老朋友,
而是旨在满足资本需求、不具人格的资产。
深陷爱河的朱丽叶,得知罗密欧的姓是蒙塔古后大为苦恼,随后又思忖:“名字算什么?我们所称为玫瑰的,改叫任何名字,芬芳依旧。因此,罗密欧不叫罗密欧,他可爱的完美也分毫不失。”五百年来,恋爱中人都同意朱丽叶的看法,认为本质比名称重要。但版权律师会给你大不相同的建议。名称本身才是应予捍卫的法定资产,本质不是。事实上,名称有时已变得比它所指称的物件重要。显然的,过去五百年里,有了非常重大的改变,而且不只是爱情观上的改变。那个改变源自法人公司与商标的兴起。商业史家威尔金斯(MiraWilkins)甚至主张,商标和法人公司的出现,两者紧密相关。
进入19世纪许久之后,才有商标这东西。在那之前,女裁缝或许靠裁制漂亮连衣裙而为人所知,厨师或许靠精湛的厨艺,农夫或许靠某种美味的番茄或某品种的牛。但产品名称若涉及生产者,也只涉及产地地名。来自中国的瓷器,西方人以中国之名一律称之为china;正反两面可穿的叙利亚织物,西方人以大马士革之名,称作damask(花缎);来自科尔多瓦(Córdoba)的皮革,则称之为cordovan(科尔多瓦革)。农产品虽靠名称来区别,仍会根据原产地取名,例如经由也门摩卡港外销的咖啡,称作Mocha,来自西班牙瓦伦西亚(Valencia)的橘子,就叫Valencia。葡萄酒之类半制造品,遵循同样模式:来自葡萄牙波尔图(Oporto)地区的几种甜葡萄酒,以几座输出港的名称得名;雪利酒(sherry)之名,则源自这类酒的原产地西班牙赫雷斯(Jerez);法国的香槟区(Champagne),则成为一种气泡饮料的名字。产品所取的名称,提及产地,而不提及制造该产品的公司或个人,当然也不提及与该产品有关的特性(例如“热情”或“提神”)。而在那时候,这些都是例外。大部分产品一离开产地,从其名称都看不出出身。
那时候,没有商标,消费者不受法律保护。在“买主自行小心”(意味买主对所购商品的品质自行负责)的原则下,卖方的个人商誉和消费者检测品质的能力,是唯一的保障。销售受限,买卖双方的关系为私人关系。
随着更大型公司针对大众市场制造商品,设立经销和广告网,这一情势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