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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归于尽(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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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王麦从没

王麦发现陈年出轨,是因为一次咳嗽。

6月1号晚上他们吃完饭,陈年坐在沙发上,物理位置与电视形成对峙,但目光空射向屏幕下方15°交角,如果王麦偏要找到陈年目光的焦点,不妨想象他是一支激光笔,那么那个红或绿色的小圆点,将穿过重重墙壁落在隔壁那栋楼的9层某处。王麦和陈年住在12楼。

王麦在进行每日例行清扫,拖鞋底子发出时急时缓但持续响亮的敲击声。他们买的是一种又硬又重的拖鞋。刚刚参加工作时王麦曾经去一对夫妇家里做客,他们使用的就是这种拖鞋。那天晚上王麦感受到了家庭的排他性,她觉得羡慕。夫妇对她的招待是一种来自集体的招待,任何一人的发言都同时代表着另一个。从此王麦不再过多考虑是否还存在更加轻便柔软的拖鞋。如果结了婚还能想穿什么拖鞋就穿什么拖鞋,那婚姻还有什么神圣可言。

可是他们还没结婚。他们已经好了七年,一起住了五年半,结婚似乎是昨天已完成的事。只不过是还没做。

陈年的手机一震,像野马撞了缰绳,他失神的目光嗖地拉了回来。陈年抓起手机阅读,用了十五秒。然后他抬起头,咳嗽了一声。

就从这一刻开始,王麦的心沉了下去,再也没有浮上来。这不是一次无法克制的咳嗽,王麦听得清清楚楚,陈年的嗓子眼儿里什么也没有,没有黏液,没有气流。他并不需要咳嗽。这是一次由陈年大脑控制的主动行为,是对咳嗽的模仿。手机那一声震动,就是陈年咳嗽的原因。他受到了某种冲击,他有话想说,却还不能。于是他安排了一次咳嗽,来填补面前躁动不安的空白。

是女人。王麦为自己的敏锐喝彩,为自己的智慧伤感。她走进卫生间,开了很小的水流仔细地洗手,等待陈年开口。

而陈年什么都没说。

上大学的时候陈年比王麦学习好,但这并没使陈年在这段爱情关系里占有优势。陈年觉得王麦看不到他的长处。他聪明,果断,对待无关女性刻薄,天生喜欢并且擅长做领袖。可王麦每次表现出喜爱,都是因为些蠢事,比如陈年爱吃泡芙,每次路过面包店他就拽住王麦不走了,说:我想吃奶油。这时王麦就会亲他一口,眼睛里全是爱,好像陈年是她生的。

王麦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陈年的,她觉得爱就是心疼,陈年不高兴的时候她就会心疼。她也不知道陈年是什么时候爱上自己的。因为年轻,他们总是对对方充满欲望,比欲望更严肃的问题不值得花时间考虑。现在她开始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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