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趣何在呢?我可还给您保留了惊喜呢!
接下来,让我们谈谈格拉斯哥案。您还没有问过我相关问题,但我知道您一定憋得很难受吧。这次的事情非常简单。麦尔文尼的这本书已经给出了主要细节,您定会发现这起案件十分优雅。这本书取材于一条社会杂闻,他把它进行了加工。我很喜欢这些把文学与现实联系起来的完美循环。
我把租来的车停在夜店门口时,发现了格蕾丝·霍布森。我马上就选中了她。她有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依然单薄的髋部已经能看出三十出头时初现的臃肿。她就像这座城市的化身,令人困惑,又让人伤感。当时已经很晚了,街道已经沉寂多时。我突然看到她独自一人出来,一脸焦虑而紧张地走在人行道上。我从没想过运气竟然这么好。我本来打算跟踪她,摸清她常走的路线以及她的习惯,然后绑架她……我没有计划在格拉斯哥待太久,也没有料到她会主动送上门来。我马上就下了车,拿着我的格拉斯哥地图,用笨拙而可爱的英语向她询问一条我编造的路。我傻乎乎地笑了笑。当时我们正站在夜店门口,我不想在那里停留太久,所以,听她解释时,我故意皱起眉头,好像她的英语对我来说过于流利,我正在认真而艰难地想听懂她的解释。我把她带到车旁,我们把地图放在引擎盖上,然后我借口要去杂物箱里拿笔,把车门打开了。接着,我紧紧抱住她,同时用一块浸满麻醉药的手帕捂住了她的脸。几分钟后,我们已经一起行驶在空无一人的城区,我小心翼翼地开着车,她毫无戒心地睡得十分安稳。我做了一件本来不在计划中的事。我在车后座强*了她。她马上就醒了过来,就像书里写的那样。我只能把她再次迷晕。同时,我把她勒死了。
我不得不回了一趟酒店,去取我需要的东西。我想着要带走她的内裤。
您的苏格兰同事们应该给您看了我在凯尔温格罗夫公园布置的现场照片。我不想假装谦虚,不过我希望,住在格拉斯哥的麦尔文尼会为我感到骄傲,正如同我对他的仰慕一般。
《莱德劳》是我决定署名的第一部作品。这是因为,在那之前,没有任何警察能够理解我的工作,我已经厌倦了。我知道,必须给人留下一条线索,一个与众不同的符号,让人可以把我的《莱德劳》和其他作品联系起来。我想象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在身体上留下指纹是最令我满意的解决办法。实际上,我早就想这样做了,即便当时我觉得自己还没有完全准备好实现这样的任务,也要为埃利斯的文字服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