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劳拉谈论布宜诺斯艾利斯?但是她也不提过去,只是在言语间,特别是有妈妈来信的时候,偶然蹦出一个名字或者提起某样东西,它们像是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货币,属于遥远的河对岸那早已被遗忘的世界。
“是啊,天真热。[4]”坐在他对面的工人说道。
“他哪知道什么叫热,”路易斯想,“除非他二月里哪天下午到五月大道[5]或者利涅尔斯[6]的哪条小街上走走。”
他又一次掏出信来,已经不抱任何幻想了:那段话就在那里,一目了然。它荒谬透顶,却岿然不动。他震惊得仿佛后颈挨了重重一击,而像往常一样,惊讶过后,他的第一反应是防御。不能让劳拉读到妈妈的这封信。这个失误实在太荒谬了,尽管只是名字错了而已(妈妈应该想写“维克多”,却写成了“尼克”),但是让劳拉看到了她还是会伤心的,不能做这种蠢事。时不时就会有信件在路上被弄丢,这封信要是沉入了海底该多好,现在就只能把它扔进办公室的下水道了。他猜想,过不了几天劳拉就该纳闷了:“真奇怪,你母亲的信还没到。”她从来不说你的妈妈,也许是她幼年丧母的缘故。他便会回答:“就是啊,真奇怪。我今天就去给她写封信。”然后他会写好信寄出去,并且故作惊讶,好像妈妈真的很久没来信似的。生活一切照常,上班,下了班晚上看电影,劳拉总是那么安静、贤惠,对他体贴备至。在雷恩街下公交车的时候,他猛然问自己(这不是一个问题,但还能怎么说呢)为什么不愿给劳拉看妈妈的信。不是因为劳拉,也不是因为她可能会有的反应。(他不太在乎她怎么想,只要她掩饰得好?)不,他不太在乎。(真的不在乎?)首要的原因——假设还有另外的原因——暂且称为“立竿见影”的原因,就是他在乎劳拉的脸色、劳拉的态度。当然了,他在乎她其实是为了他自己,他在意的是劳拉读了以后的反应对他自己到底有多大影响。他知道,在某个时刻,她的目光必将落在尼克的名字上,她的下巴会微微颤抖,然后说:“这也太奇怪了……你母亲怎么了?”他知道,纸上的名字会令她双唇颤抖,几乎哭出声来,但她会强忍着不喊出来,为了不要用双手捂住因为哭泣、因为颤抖的双唇而变了形的脸。
他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师,上班时他又把信看了一遍。这是妈妈无数封来信中的一封,除了名字弄错的那一段,没有其他特别之处。他想能不能把字擦掉,把尼克换回维克多,仅仅是把错误纠正过来,然后把信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