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给劳拉看。劳拉对总是兴致盎然。在信的末尾,或者有时在正文中间,妈妈会亲热地问候劳拉,尽管由于某种说不清的原因,信并不是写给她,而是写给他的。劳拉对此毫不在意,依然兴致勃勃,对着某个字琢磨半天。妈妈因为风湿病和近视眼,有些字写得歪歪扭扭。“我在吃散利痛,医生还给我配了点水杨酸……”妈妈的信会在画桌上放两三天,路易斯回信的当时就想把来信扔掉,但劳拉百读不厌。女人们喜欢反反复复地读信,读完正面再读反面,好像每次都能读出新的含义。通常很简短,说些家庭琐事,时不时地提到国家大事(但这些事他往往已经从同样姗姗来迟的《世界报》电报新闻里看到了)。简直可以说,妈妈的信都大同小异、简洁平淡、毫无新意。妈妈最了不起的一点是没有因为儿子和儿媳不在身边而自怨自艾,也没有因为尼克的去世而痛不欲生,尽管最初她也曾经呼天抢地、以泪洗面。他们在巴黎的这两年里,妈妈从未在信中提过尼克。像劳拉一样,她连尼克的名字都不说。尽管尼克已经去世两年多了,她们俩却一直缄口不言。信写到一半突然提起尼克,简直是场轩然大波。尼克的名字居然冷不丁出现在句子里,“尼”字拖长颤抖,“克”字扭曲变形;但更糟糕的是,整个句子荒唐晦涩,唯一的可能就是妈妈老糊涂了,把时间搞混了,以为……妈妈简短地写道已经收到了劳拉的信,句号隐约可见,肯定是用在街角杂货店买的蓝墨水写的。然后她突然写道:“今天早上尼克问起你们俩了。”其余的部分还是老生常谈:身体怎么样,玛蒂尔德表妹摔了一跤跌断了锁骨,两只狗都还好。但尼克问起他们俩了。
其实要把尼克改成维克多是很容易的事,肯定是维克多问起他们俩的。维克多表哥总是这么热心。维克多比尼克多了一个字,但只要用橡皮一擦,再灵活地稍加改动就可以了。今天早上维克多问起你们俩了。维克多去探望妈妈,顺便问起他们俩,再自然不过了。
他回家吃午饭的时候,信还完好无损地藏在衣兜里。他仍然决定不告诉劳拉。劳拉微笑着在家等他,跟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那时候比起来,她的脸好像模糊了一些,似乎在巴黎灰蒙蒙的天气里褪了色、磨平了棱角。他们到巴黎已经两年多了,尼克过世才两个月他们就动身离开了布宜诺斯艾利斯,但路易斯觉得,从他和劳拉结婚的那天起,尼克其实就再也没露过面。那天下午,他跟病中的尼克谈过之后,就发誓要逃离阿根廷,逃离弗洛雷斯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