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康涅狄格州,波卡塔克附近的斯伯布鲁克。我是三号到这儿的——周一回城里去。阿兰娜的父亲泰特斯(费奇)在斯伯布鲁克有幢大大的白色板房,房子离波卡塔克大约八千米。房子坐落在一片落叶松和枫树林里,从房子走路去海边大概需要二十分钟。今天早上,太阳出来了,我们穿过草地,漫步朝海边走去(地上还有大约八厘米厚的积雪)。我们有九个人:我、泰特斯、阿兰娜、艾琳娜、嘉儿、凯瑟琳·邦迪(阿兰娜的姐姐)、道尔顿(凯瑟琳的丈夫)以及他们的孩子小道尔顿(七八岁)和莎拉(刚学会走路)。我们沿着海岸闲逛,观察岩礁池。大浪拍岸,孩子们四处乱跑。回到家,管家为我们准备了丰盛的午餐。这是个诗情画意的早晨,唯一的不完美是我明显感觉到(尽管别人都没感觉到)泰特斯·费奇对我的讨厌。他不喜欢我是出于一些泛泛的理由,而非私人原因。我是英国人,而他是个根深蒂固、毫无悔意、彻头彻尾的反英分子。我要是黑人,那他可以说就是三K党[8]的大头目,他对我的仇视再明显不过了。我想,他是为小女儿和英国人交往这件事感到惊骇。我这辈子第一次感觉到我成了种族仇恨的受害者,如同生活在纳粹德国的犹太人。他提到我时,说我是“我们的英国朋友”。“也许我们的英国朋友更喜欢全熟的牛排。”“也许我们的英国朋友想饮茶而不是喝咖啡。是不是这么说的。是‘饮茶’吧?”“我们的英国朋友不习惯跟小孩子们一起晚餐。他不习惯门上挂着绿色的厚羊毛毡之类的东西。”这种敌意太明显了,家里其他人只是一笑而过。我向阿兰娜指出这种态度的无礼,可她嗤之以鼻。“胡说八道。爸爸本来就是这样的。他一直都是个臭脾气老头。别那么敏感,洛根。别往心里去。”
无论如何,我还是很高兴能在城市之外和阿兰娜见面:在这里,她显得没那么强硬,没那么光鲜亮丽。她的头发是卷的,化更淡的妆,穿牛仔裤和宽松的毛衣。她漂亮脸蛋上的严肃表情似乎也放松下来,变得柔和。我发现郊外的阿兰娜和纽约的阿兰娜一样迷人。
《别墅》的成功让费奇很是恼火,此书正如泰德·韦斯预料的那样,大受好评。邦迪夫妇却又过分谄媚。我刚到,就送给费奇一本《别墅》,他连看都没看一眼,便放到茶几上。他是个四肢瘦长、五官分明的老人,七十出头,满头浓密蓬乱的白发。他抽烟斗时一副熟练的学究式的造作,他最喜欢系蝴蝶领结,穿粗花呢外套和过时的卡其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