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藤博文为日本制定宪法的过程,是一个苦心孤诣走钢丝的过程。
在得到明治天皇的支持后,伊藤博文独揽了制宪大权,随后,开始了一步步实现其渐进改革的制宪计划。
如日中天的伊藤博文
伊藤博文选择德国作为制定宪法的样板国。1882年,伊藤博文来到了德国,花了一年多时间学习德国的宪法制定经验。伊藤博文先是向宪法权威学者格奈斯学习,格奈斯特派助手毛斯每周为他讲解3次宪法。然后,在维也纳大学,斯坦因教授为他讲解了英、法、德政体的沿革。伊藤博文甚至为宪法问题向德皇威廉一世请教。回到日本之后,伊藤博文建议成立了起草宪法的专门机构,任命同样崇尚德国宪法的井上毅为起草人。这是一个分步骤落实君主权力、限制政党权力的国家体制的设计过程。在宪法实施之前,伊藤先期实行了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对于宪法的实施进行预热,以适应制定宪法的需要。
确保绝对的皇权是伊藤博文立宪的指导思想。在伊藤博文看来,日本数千年的封建性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就可以推翻,历史必须延续,如果强行割裂历史,必定要引起动乱和人心的不安。在这一点上,伊藤博文与李鸿章的思想如出一辙。伊藤博文感慨日本没有基督教那样的宗教凝聚人心,只有皇室,才能成为社会运转的机轴。为此,在伊藤博文设计的宪法中,天皇的大权是体制的核心。除宪法规定之外,伊藤博文还专门制定了皇位继承、皇族名分和皇室财产的《皇家典范》,皇家事务超然于宪法、国务和议会之上。为制衡由政党组成的众议院,他设计了主要由天皇任命、不经民选的贵族院,权力凌驾于众议院之上。这个7部76条组成的宪法,在第一章的17条中就规定了天皇的绝对权力,确认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并拥有统帅军队以及对外宣战等一切大权。与此同时,在臣民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中,《宪法》宣布日本人民有各种权利和自由。同时在贵族院里强化维护皇权的屏障,发布《华族令》,将维新以来的公卿、大名、神官、在朝的维新的大臣,按照公、侯、伯、子、男分为五等爵位,使他们成为新华族。
从总体上来说,伊藤的做法是相当智慧稳妥的,他是以一种平衡和妥协的方式,从法律上确立那些新兴阶层合法的政治地位,让这个代表着活力的阶层合法化。
1885年,伊藤博文提出官制改革,他提出,应该有一位总理大臣统领所有专任大臣,执掌政务,制衡议会。伊藤博文获得了天皇的认可,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