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看到。男子离开后,突然想起来离去前关电灯时,自己指纹已留在开关上,便心急如焚,想着如何将指纹拭去。但再次以原来潜入房间方式进入似乎又太过冒险,于是他心生计,那就是让自己成为杀人案件第发现者。这来,自己指纹留在开关上便成自然而然事情。这来,不但警方没法怀疑,而且恐怕任谁也无法把发现者和嫌疑犯等同起来,这真可谓举两得!接下来,他暗自镇定、若无其事地在案发现场旁观警察搜查行动,并大胆做出证言。而结果也如同他所预测,事情即使已过五天、十天,依然没有人前来逮捕他。”
不知道听说这席话时,明智小五郎会作何感想。原本猜想他会脸色大变,或中途打断试图辩解,但令百思不得其解是,他竟然从头到尾都面无表情。平时他就是不会将内心想法表露在外人,但是面对这样指证,眼前他也未免太平静,只是偶尔拔拉下他那毛躁头发!心想,这人脸皮多厚啊!最终,还是耐着性子把推理说完。
“你或许会反驳,嫌疑犯究竟是从何处进入旧书店,又是从何处离去?确,若不弄清楚这点,即使解开其他疑点也无济于事。很遗憾,这个谜团也被破解。从那天晚上搜查结果看来,似乎完全找不到犯人离开迹象。但既然有杀人事实,绝不可能没有嫌疑犯出入痕迹留下。因此唯可能性便是警察搜查有所疏漏。警察虽然也是费尽心思搜查,但很不幸是,他们聪明才智终究及不上这介读书人啊!
“其实这也没什,不过是件无聊事实罢。如此推理:经过警方密集侦讯,附近居民应该都没有可疑之处。既是如此,嫌犯必定是不会被人目击就能离开现场或纵使被目击也不会遭怀疑人。也就是说,嫌犯利用人类注意力盲点——与们视觉盲点原理相同,注意力也有所谓盲点——如同魔术师在观众面前将巨大物体莫名其妙地变不见样,利用人类视觉盲点让自己成为隐形人。由此注意到旧书店隔壁隔壁——荞麦面店‘旭屋’。”
旧书店右方相邻钟表行,再过去是点心店;左边依序是袜店、荞麦面店。
“到实地探访,询问店家在事件发生当晚八点左右是否有男子借用过厕所。‘旭屋’你也知道吧,从店里出来,有条小路直通后面木门,木门旁就是厕所,嫌疑犯只要装做上厕所样子,由后门出去到旧书店,杀完人后再若无其事地折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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