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啦,别弄得那么神秘,是什么?一条暗道?”
“看起来那是唯一可信的答案。当然不会有人希望会所里有暗道,但是,你们看,这个会所可不同于其他的会所。里夫斯,你一定和我一样对马尔耶特昨晚的话印象
暗、寂静和没有烟抽让人最难熬。昨晚我们守夜的一小时相当于在炉火旁抽着烟斗的三小时。”
“好吧,我为此道歉,但是你们一定很高兴知晓我们成功的实验。里夫斯,昨晚的确有人进入了你的房间,并且在你的房间里到处走动来着,当然他没有发现任何让他感兴趣的东西,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去找。”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这就是口香糖的作用。应该用赛克坦恩【注:secotine,一种黏性物质】,不过口香糖更可靠。我从不理解人们为什么要嚼口香糖,在我的印象中那是一种焦躁的表现。那些嚼口香糖的人在交谈中会不知不觉地告诉你,所有的不安都是一种‘弥补’。看看这个词,逻辑上有个大漏洞。他们的逻辑就像是说某某人没有谋杀他的奶奶,因为他游手好闲。因此他们会告诉你说,游手好闲就是没有谋杀罪的理由,他们所做的努力就是要证明这两件事儿之间的联系,而并不希望你发现他们的假设有问题。不管怎样,我要说的是——范博依伦口香糖的优点在于,它可以拉很长很长,成为一条几乎看不见的细线。如果你把这些线拉在房间里的椅子和椅子之间,里夫斯,就像昨晚我在你房间里做的那样,那么一个人草率地走进你的房间,就会扯断这些细线,并且把它们带走,却不会有丝毫察觉。”
“什么?”里夫斯说,“你的意思是说像福尔摩斯把烟灰放在地毯上一样?”
“这种方法并不是福尔摩斯首创,实际上,是丹尼尔向他建议后,他使用了此种方法而已。你应该读读《贝尔和蜥蜴》的故事,里夫斯。”
“那么现在,”戈登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火车站仔细查看那些等车去伦敦的会员们的裤脚?”
“为什么要去?不用去。我不认为那样做会有收获。我并不是想要发现是谁进入了里夫斯的房间,而是要确认,确实有人进入了里夫斯的房间,而且不是从门口进入的。”
“他实际上是从窗户进去的吗?”
“不是,亲爱的戈登,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像你一样矫捷地翻进窗户的。遭怀疑的窗户离地面足足有六米高,旁边也没有排水管。如果有人想用梯子爬进窗户,那么就会在窗下的秋海棠丛里留下足迹,那里连个小罐都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