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旁古井,再推到井底。捡起地上木板,将堆在旁边泥土沙沙沙地拨落井中,直到完全覆盖住哥哥尸身。
倘若有旁观者在场,想必会认为那是场惊悚无比白昼噩梦,因为个男人竟言不发地把另个跟他模样男人——服装相同,体格相同,甚至连长相也完全相同男人勒毙。
对,没错,这就是所犯下弑兄大罪。您定很惊讶怎能毫不愧疚地杀死唯亲兄弟吧!您说得没错,但依立场来说,正因为是兄弟,反而更会激发杀意。不知您有没有这样体会,人有时会不自觉地憎恶血亲。关于这种情绪,小说经常描写,应该还不至于是个人感觉,那种情感比起对外人憎恨更难以忍受。对们这种长相完全样双胞胎而言,更是极度难耐。就算没有其他原因,单是面对相貌相同亲手足,就已足够让人萌生杀意。这个懦夫,之所以能面不改色地杀哥哥,想来就是因为这种憎恶情感作祟吧。
好,用泥土把尸体掩埋后,仍旧蹲在原地不动。静静等三十分钟后,女佣带园丁来。胆怯地登上初次扮演兄长舞台,尽量以若无其事口吻说:
“噢,师傅,你来得真早,正想帮你们点儿小忙呢!哈哈……今天应该就能填平吧?那就拜托你!”说完,缓缓起身,模仿哥哥步伐走进屋里。
之后切进展顺利。那整天,都窝在哥哥书房,门心思地研究哥哥日记和收支簿——宣称要前往朝鲜之前就已调查过切,唯独剩这两样。晚上面对妻子——昨日仍是哥哥嫂子,如今却已成为妻子女人——点儿也不担心被她发现,以哥哥平日姿态和她谈笑风生。那天深夜,甚至大胆地进入嫂子卧房。不过,对此略感不安,因为无从得知哥哥在夫妻闺房里习惯。但至少确信点,自恋地认定即便她发现事情真相,也不可能让这个旧情人锒铛入狱。于是,得以从容拉开嫂子卧房纸门。幸运是,嫂子点儿也没发现是,甚至因此犯下通*罪。
接下来年,过着人人称羡幸福生活。拥有花不完钱,拥有以前深爱女人,即使欲望再贪婪,那年也丝毫没有不满足感觉——虽然那段期间,哥哥亡魂不时困扰着——但年时间,对于事事三分钟热度来说已是奇迹。年后,渐渐对嫂子感到厌烦。老毛病又犯,再次过起花天酒地生活。这个也不要,那个也不满,极尽所能地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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