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浪费,花钱如流水,这样下去,就算有再多财产也会转眼成空。眼看着债台日益高筑。当再也没有钱可挥霍时,啊,又犯下第二桩罪行。
第二桩罪可算是第桩罪衍生品。当决心杀死兄长时,早已考虑过这事儿。想法是,如果可以完全取代兄长角色,那以前不管犯下什滔天大罪,对于已成为兄长来说,都不会有任何影响。换言之,前往朝鲜后就音讯杳然弟弟,纵使回到日本,杀人也好抢劫也罢,那都是弟弟犯下罪行,只要不被逮捕,扮演兄长都不会有任何危险。
不料,犯下第桩罪行后不久,便有惊人发现,借助这个发现,竟致使第二桩犯罪可能性大大提高。
某天,小心翼翼地模仿兄长笔迹,在兄长日记本上以兄长身份写当天日记。这是扮演兄长非做不可恼人日课之。写完日记,像往常样,把自己写部分与兄长以前写内容相互比对。突然,个惊人画面倏然映入眼帘,在兄长写某页角落,赫然出现枚清晰指纹。察觉到自己因疏忽而忽略个大问题,当下不由得惊。直深信自己和兄长唯区别就是腿上黑痣,如今才知道自己大错特错。指纹这种东西每个人都不样,就算是双胞胎也绝不可能有相同指纹,这是以前曾经听说事。看到日记本上兄长生前留下指纹,担心起日后会不会因为指纹而露出马脚,不禁愀然变色。
悄悄买来放大镜,详细比对日记本上指纹与自己按在其他纸上指纹。哥哥指纹和某根手指指纹乍看之下几乎模样,但若仔细比对每根线条,确实有不同之处。奇怪是,整体感觉几乎样两枚指纹,细节却截然不同。为谨慎起见,不动声色地采集嫂子和女佣指纹观察,没想到连比对都不用,看就不像。所以,日记本上显然就是兄长留下指纹,难怪会跟指纹相似。俩本就是过分相像双胞胎,即便如此仍出现细微差异,比如指纹就不同。
心想这种证据若无意间留下许多那可麻烦,于是立刻展开搜寻,尽可能不遗漏任何个角落。把大量藏书本本翻开检查,又在壁橱和柜子角落灰尘中东翻西找,搜遍所有可能遗留指纹地方,但是除日记上那页之外,再没有任何发现。总算稍感安心,只要把日记本中这页烧成灰,就可以高枕无忧。正当打算将其撕下扔进火盆时,宛如灵光闪——不过不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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