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灵光闪,想应该是恶魔教唆吧——个小小阴谋浮上心头。
如果把这枚指纹做成模子,等将来不得不犯下第二桩罪行时,刻意在犯罪地点留下模子指纹,结果会如何?恶魔在耳边循循诱导。
举个极端例子来说,假设杀个人。想象自己这个去朝鲜弟弟又回到日本,外表落魄,心态茫然。另方面再事先替扮演兄长自己预留不在场证明,然后,动手杀人。当然会小心不在现场留下任何证据,光是这样或许就已足够。但是,倘使出某种差错,致使扮演兄长遭到怀疑那就危险。纵然早已备妥不在场证明,但谁能保证不会被拆穿?
可是,在那种情况下,若现场留有真正兄长指纹又会怎样呢?应该没有人知道弟弟指纹,所以不可能明确现场留下到底是谁。纵使有人目睹犯案,仅凭指纹差异,还是能令无罪获释。警方必须永远苦苦搜寻个拥有死人指纹男人,苦苦追寻表面是兄长,实则是弟弟真正凶手。
这个万无失主意令飘飘然起来。就像把史蒂文森那本梦幻小说《化身博士》(3)搬到现实人生中样。这个恶人,想必终其生再没有比想出这个障眼法更幸福时候。
不过,想出这计谋时候,依然沉醉在美满生活中,压根儿没想过要确实执行,真正将其提上日程,是在花天酒地、为欠债所苦之后。
有次,尝试着用这个方法,从家境殷实朋友家中顺走值钱货,这是犯下第起偷窃案。以那枚指纹为样本,做枚橡皮图章对略有制版经验而言,并不是难事。从此,每逢缺钱挥霍就会用这招,而且次也没被人怀疑过。有时,是因为受害者自认倒霉没有报警,也有时纵使报警,未等发现指纹就已不之,偷窃行径轻轻松松便能成功,轻而易举到无趣地步。而得意忘形,错再错,最后竟然犯下杀人重罪。
关于最后罪行,笔录上应该都有详细记录,在此就简短带过,总之就是由于负债累累急需笔钱。此时,正好某个熟人基于某种原因——据说好像是提供秘密活动经费政治献金——必须将三万圆巨款放在自家保险箱里晚,这件事是在那个保险箱前,从当事人口中听说。虽有负债,但在金钱方面表现得很有信用,朋友才会毫不保留地在面前直言不讳。当时,除当事人妻子,还有及两三名客人在场。
充分调查各种状况后,当晚便以弟弟装扮潜入友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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