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你有这里的钥匙吗?”我正出神地看着,一个穿藏青制服的门卫走过来闷声闷气地问我,口气不太礼貌。
我刚想说,门开着就进来了,马上就走。身后有人说话:“没事,艾尔,她是跟我来的。”
我吓了一跳,回头看见一个男人从树丛背后一张长椅上站起来,慢慢地走出来。个子很高,浅浅的赭石色头发,穿一件黑色的无尾长礼服,白色衬衣的领口敞开着,解下来的黑色领结塞在上衣口袋里,礼服驳领的扣眼里插着一朵半枯萎的白色兰花。
看到他,门卫手在帽沿上搭了一下,点头致意就走了。男人走到我身边来,抬头看看那棵树,说了一个听不懂的拉丁语词:“Elaeocarpusserrat.”然后又用英语解释,“锡兰橄榄。”
门卫走远了,我转过头看他,对他说了声谢谢。他点点头,不笑也不说话,伸手把胸前枯萎的兰花摘下来,揉成一团,扔进旁边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垃圾桶里。我有点尴尬,说:“那么,我就走了。”一路跑着出了花园。
之后很长时间,我都记得他的眼睛:虹膜是深蓝色,瞳孔的颜色更深,看起来有些疲惫,但并不是酒后宿醉的样子,看打扮像是从某个黎明时才结束的舞会上走出来的,礼服外套通体熨贴,衬衣也纹丝不乱,却毫无逻辑地带着一丝浪荡的夜的味道。
NickTse是个律师,或者说,也是个律师。因为认识他的时候,我正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所以,我和他一样也是律师了。而对我这样境况的女孩子来说,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华裔。换而言之,一个很值得下一番工夫的结婚对象。
第一次跟他讲话是在一个工作会议上。他是那个案子的原告代理律师,我跟的那个律师为被告辩护。他们开会,我打杂,在会议室里架好一个投影仪,却不知道怎么搜索电脑输入信号。一屋子人等着,有人发出不耐烦的咳嗽声。他从离我最近的位子上站起来,过来帮我调好了那台机器,很轻地说了一句,“Takeiteasy”。我回了一个感激的笑脸,对他说声Thanks。
那个会持续了很长时间,椭圆形桌子上的咖啡换了两次。中间休息的时候,他给我一张他的名片,我进公司不久,名片还没有印好,就把名字和手机号码写在一张报事贴上给他。几天之后,按照律师同业工会职业守则,他在那个案子结束当天的晚上打电话给我,然后又遵守纽约市法定约会原则,约了我第二天一起吃午饭。一个半小时下来,确认两人均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