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柔和,活脱儿个乍离乡村女子。可事实并非如此。她父亲老马尔科姆·里德爵士曾是著名皇家艺术学会会员,母亲则在拉斐尔前派[6]艺术盛行时期是修养甚高费边社[7]成员。从小在艺术家和有教养社会主义者中间耳濡目染,康斯坦丝和姐姐希尔达可以说是受着反传统美学观念影响长大成人。她们被家长带去过巴黎、佛罗伦萨和罗马接受艺术熏陶,还被带去海牙和柏林参加社会主义者大会,会上发言人们言谈文明,举止大方。
这姐妹俩从小就与艺术和思想政治之类东西毫无隔膜,那是她们天生于斯环境。她们既有见多识广大气面,又有狭隘乡土气面。在她们身上,大气与乡土气相得益彰艺术观与纯洁社会理想是并行不悖。
十五岁时她们曾被送到德国德累斯顿去学音乐等科目。那段日子很是愉快。她们在当地学生中毫无拘束地生活,同男人们争论哲学、社会学和艺术问题,在这方面她们和男人样优秀,而且因为她们是女子,显得比男人还强。她们与强健年轻人结伴,背着吉他到森林中去远足,唱起人称“候鸟”徒步旅行者之歌。她们自由自在。自由!那是个多伟大字眼儿。在旷野里,在晨曦中林地间,和那些生气勃勃、歌喉动听年轻人们在起,随心所欲——特别是——畅所欲言。最重要是能畅所欲言,能充满激情地交谈。而爱情不过是无足轻重伴奏曲。
希尔达和康斯坦丝在十八岁时都已初涉爱河。那些和她们放谈、高歌、在林间自由自在徒步旅行男孩子们自然想跟她们建立爱关系。姐妹俩起初对此有疑虑,可是后来这些东西被谈过太多次,好像应该是不可或缺。而且那些男子又是那低声下气地渴求她们,女孩子们为什不能表现得像个女王,将自己当作礼物赠予他们呢?
就这样,她们将自己当作礼物赠予和自己讨论最透彻、最亲密无间青年。那些争论和讨论是最举足轻重事,而欢爱之类不过是某种原始回归,有点扫兴。事后反倒对那男孩子不那喜爱,甚至还有点厌恶,似乎他侵犯自己隐私和内在自由。因为个女孩子全部尊严和生命意义在于获得种绝对完美、全然高贵自由。个女子生命还能意味着别什呢?就在于摆脱那种古已有之肮脏交媾和支配——服从关系。
可无论人们怎样对此动情,性这东西终归是古已有之肮脏交媾和支配——服从关系。歌颂它诗人多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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