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其在“科学、文学、艺术、教育,或其他被普遍关注领域内”有公共价值,那被告也可获判无罪。本案辩方已经声明将会援引《*秽出版物法》第四条第二款,并经由提供专家们证词来进行无罪辩护。辩方将就《乱言塔》具有文学价值,以及社会、精神意义等其他层面重要价值来进行辩论,以证明此书出版符合公众利益。奥古斯丁爵士对陪审团说:“听取他们提供证据后,你们将自行判断。法官大人已经破例准许,本案将由辩方首先举证,控方会根据辩方对此书做出种种辩护,决定传召哪些证人进行反驳。”
奥古斯丁爵士还告诉陪审团,在《查泰莱夫人情人》书诉讼案中,伯恩法官曾规定,在陪审团成员阅读完《查泰莱夫人情人》全书前,控方不得在陪审团成员面前引用书中任何段落。当时,王室法律顾问杰拉尔德·加德纳先生,发表对此项决议看法,杰拉尔德·加德纳先生说道:“不反对各位律师同僚们将《查泰莱夫人情人》书故事定性,也不反对控方对陪审团揭示到底哪些内容属于*秽……尊重是在陪审团未读完整本书前,控方不能以个别文段描述来造成陪审团对书偏见。”
奥古斯丁爵士说,因此他将先针对《乱言塔》进行案件综述,然后在后期才针对书中某些具体文段描述做出检视。他说,在古时候,当书籍因“*秽诽谤罪”受审时,因无法针对书籍文学价值或相关公众利益进行辩护,所以,往往只需要抽出两段“辞藻华丽、极尽夸张”文字在法庭上朗读,只要有人觉得这些文段不可接受,就能以“*秽”将书籍定罪。但此刻面临审判是整本书,是整本书背负着“*秽罪”指控,是整本书有倾向于产生堕落和腐化影响嫌疑。奥古斯丁爵士说自己很赞成法官大人下达整本书都需要受审决议:“《乱言塔》书中包含着对下流行为、露骨性爱、非自然举动大量直白描写,更严重是,还详尽地描绘酷刑和折磨,多到显得冗余。因此,林林总总内容汇集在起,使整本书从倾向性上,让觉得极度*秽、堕落,或者说腐化、邪恶,又或者说反常、低俗。尽管如此,陪审团仍旧会从书中发现些许所谓文学价值,当然,也不打算否认这本书确有文学价值——不过,无论从笔触还是主旨上看,它文学价值远远无法超过它粗鄙、变态。”
“此前早已有人提出这样说法——”奥古斯丁爵士说,“在D.H.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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