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性顺从,黑人“能够生存下来是因为他们服从(白人的体系)”。他们明白自己是劣等民族,当然我们要确保黑人能够获得良好的工作与教育机会,但由于他们“智力上的缺陷”,与他们能力相符的合适工作只有那些体力活。他认为大多数黑人不适合拥有投票权,不仅仅因为他们无知,还因为他们有“突然的、不理智的冲动”,这使他们容易被贿赂。布莱斯觉得跨种族婚姻简直令人惊骇。除了对这种做法天然的排斥,他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种族混血儿即使没有生理缺陷,也有性格上的缺失”这一未被证实的主张。2
布莱斯由衷地希望“优等”和“劣等”种族能更和睦地相处。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对此根本毫无助益。虽然他没有意识到是自己的预判,而不是事实本身导致了他的言行。
我们并不需要回到半个世纪前那么早,就能找到一个科学受偏见的影响而解体的例子。离我们最近的例子是德国的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在希特勒主义的影响下所发表的“新发现”与“新理论”。他们严肃地宣称:“针对人类的每一项调查都发现种族是判别优劣的重要依据。”例如,在调查中他们发现,1940年德国学校里14岁的儿童身体素质比1926年要好得多。他们将这一结果完全归因于“应用了元首所颁布的准则”。他们全然无视了一个事实,即在所有应用了现代营养和卫生标准的文明国家,孩子们的身体状况都有了相应的改善,无论这些国家有没有元首。同样是这些“科学家”,将少年犯的违法行为归结于种族本性,并宣称“贫民窟里的人所具有的犯罪基因正是造成他们窘境的原因,而不是反过来”。3但非种族主义国家的社会科学家恰恰证明了与此相反的观点。
与之形成对照的是,我们也发现有些科学家会过于草率地否认种族、国家和群体之间存在任何可察觉或根本性的差异。其中有些人是出于好心,但他们所提供的证据通常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
如果我们在群体之间的确发现了差异,就能正当地进行排斥了吗?
答案是:并不一定。在家庭中,每个个体的外貌、天赋、气质也往往有着显著的差异。泰德(Ted)开朗帅气;他的弟弟吉姆(Jim)内向而相貌平平;他的姐姐梅(May)外向但懒惰;他的妹妹黛博拉(Deborah)“性情古怪”。虽然兄弟姐妹之间各有不同,但是他们也可以接纳彼此、相亲相爱。差异并不意味着敌对。
然而,持有偏见的人几乎总是声称是一些所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