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偏见很少能够毫无阻碍地顺利发展。因为偏见态度几乎总是与内心深处的某些价值相冲突,而这些价值经常是对其人格来说和偏见同样重要的,甚至是更为核心的。学校的影响可能与家庭的影响相矛盾。宗教教义也可能会挑战社会的层级结构。这些对立力量在个体的生活中是难以相互融合的。
内疚与偏见
在许多案例中,偏见都是显而易见地占据主导地位的。偏狭者时常会对自己的信念如此坚定,以至于从不因为偏见而感到内心焦灼。密西西比州州长比尔博(Bilbo)在1920年向芝加哥市市长所发送的电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大量黑人移民涌入芝加哥找工作。芝加哥市市长因此写信询问比尔博州长,可否欢迎他将其中一些遣送回乡。比尔博州长是这样回复的:
我收到了你询问密西西比州可以接纳多少黑人的电报。对此我的答复是,我们能给我们口中的黑-鬼-们,亦即所谓的“有色人种女士们和先生们”提供充足的安置空间。但如果这些黑人已经被北方平等的社会政治风气败坏了,那他们对我们就毫无用处,也不再受欢迎了。能正确理解自己与白人关系的黑人会受到密西西比人民的热烈欢迎,因为我们急需劳力。1
在本章中,我们将不会对比尔博的心态进行讨论。我们将在第25章和第26章中加以探讨。
但似乎是伴随着内疚感的偏见更为常见。反感与亲善的态度交替,伴随着痛苦的阵阵折磨,正如下面这个案例所述:
除了在学校,我与犹太人之间没有接触。我尽可能地避开他们。当一个基督教徒当选班长时,我公开地表示出高兴。我的父亲对犹太人极为抵触。而我最不喜欢他们的一点就是他们似乎总是在抱团。他们排挤外人,只要有一户犹太人搬入社区中,其他的也会一拥而入。但我并不讨厌作为个体的犹太人。因为我所认识的一些最棒的人就是犹太人。我喜欢与犹太女孩们相处,但有时当我看到她们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谈论着什么的时候,心中就会燃起一腔怒火。我讨厌看到任何群体由于自身的宗教信仰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我所谴责的并不是他们的信仰。我只是不喜欢他们表现出来的样子。我也知道所有人都生来平等,没有人比其他人优越。
这个态度光是读上去就足以让我们困惑,可想而知,自身持有这种态度的滋味一定更不好受。
在以“我与美国少数群体之间的经历与我对他们的态度”为题的一百篇大学论文中(上面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