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5章(3 / 4)

孟欢心说,还是个

山行还是那熟悉贱笑:“这是内阁首辅崔忍放孙子,崔涵崔公子,见过王妃。”

孟欢攥着扇子手指松开,脑子里空。

这个名字有点熟悉。

——但又记不起具体是哪儿

“……”

他本来觉得自己只要不去听戏,那被原主朋友截走支线剧情就有可能不再展开,没想到眼前这人真唱

会不会支线剧情解开封印?

孟欢歪着头神色迷惑,但人家唱完,他还是配合地点头鼓掌:“好好听哦。”

小花仙似乎被他鼓励到:“王妃要是喜欢,随时叫晚辈,晚辈立刻过来。”

孟欢却突然抬下眼皮,意识到这个人自称不是“小人”,而是“晚辈”。

孟欢唇抿着,十分不爽,见他身旁还带个伶人,涂着脂粉,看见孟欢便跪下来:“拜见王妃。”

孟欢本以为这是女子,没想到嗓音却是男,微微睁大眼睛,表情有些惊奇。

男子立刻笑着,用女音再来遍:“拜见王妃。”

孟欢:“哇。”

他长得似乎还挺漂亮,鼻尖和两腮涂红,头顶插着朱钗,身姿窈窕,有极为清瘦萧条之感。

呢。”

“……”孟欢沉默。

啊,这是蔺泊舟给他买

给!他!买!

给!他!买!

孟欢:qwq

看完本书,什剧情都记不得,对男主在什地方开过车如数家珍,就是他们笨蛋老色批

既然如此,为不露馅儿,孟欢尽量从容:“嗯。”

谁知道崔涵自来熟道:“晚辈与王妃同在青鹿书院读书,平日见面还会打招呼,平止你就不用介绍。”

“…………”

伶人是奴隶,按理说,对他要自称“奴家”。

百姓见到他,要自称“草民”。

试子看到他,要自称“学生”。

可眼前这个人,自称晚辈,那他身上肯定有恩荫,且必是官宦之家。

孟欢觉得自己变聪明同时,目光不解地投向山行。

山行拍他肩膀:“小花仙,快去,给王妃来段。”

“……”孟欢想说,“达咩。”

那小花仙走到亭子中,探出兰花指,嗓音婉转,这就高高低低地唱起来。

“沉鱼落雁鸟惊喧,羞花闭月花愁颤……”

孟欢眨眨眼,后背阵说不上来僵硬。

qwq!

自己还没享受,就被王府这群文人先享受

蔺泊舟天天熬夜拿命换钱,就让你们享受是吧?

孟欢正为蔺泊舟生气,前方走来道身影。

山行拿把扇子,笑眯眯鞠躬:“王妃,来听曲儿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顶级掠食者

水千丞
真正的顶级掠食者,掠夺最好的生存资源,捕食最顶级的猎物188男团第11本来啦~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