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和交易金额往往巨大,所以对合同制订和执行的法制环境以及更广义的营商环境都有很高要求。2000年至2018年,我国出口商品的复杂程度从世界第39位上升到了第18位(10),背后是我国营商环境的逐步改善。正如前述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我国已从2010年的世界第89位上升至2020年的第31位。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市场和z.府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一进一退的问题,而是z.府能否为市场运行打造出一个基本框架和空间的问题。这需要投入很多资源,一步一步建设。如果z.府不去做这些事,市场经济和所谓“企业家精神”,不会像变戏法一样自动出现。
在任何国家,正式法律体系之外还存在大量z.府管制。“打官司”毕竟是一件费时费钱的事儿,不仅诉讼成本高昂,败诉方还可以不断上诉,可能旷日持久。不仅如此,修订法律也不是小事,需要很长时间。相比之下,z.府的管制和规定有时更加灵活有效,可以作为法制的补充。比如19世纪末的美国,工业化和铁路建设突飞猛进,但也发生了大量工伤事故,死亡率高,官司不断。但败诉公司有权有势,不断上诉,最终约四成的案子干脆没有赔偿。就算有赔付,数额也不大,平均不超过8个月的工资。这种不公正刺激了z.府管制的兴起。在事故造成伤害之前,在打官司之前,就可以依据z.府管制和规定来进行各种安全检查,防范风险。(11)
有效的z.府管制同样需要z.府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管制和法制之间的相对重要性也会不断发展变化。一方面,全社会投入法治建设的资源不断增加,法治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效率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民众和公司也变得更加富有,可以承担更高的诉讼成本,对法治的有效需求也会增加。因此法制相对于管制会变得更重要。这是经济和政治整体发展的结果,不可能一蹴而就。
从国防到社会治安,从基础设施到基本社会保障,都要花钱,所以有效的z.府必须要有足够的收入。可收税从来都不容易,征税和稽查能力也需要长期建设,不断完善。就拿征收个人所得税来说,z.府要有能力追踪每个人的各种收入,能核实可以抵扣的支出,能追查和惩处偷税漏税行为。这需要强大的信息追踪和处理能力。即便在以个人所得税为最主要税种的欧美发达国家,足额收税也是个难题。富人会利用各种手段避税。比如在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