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通感觉)来判断事物,而要遵从更大共同体常识。
假设在你学校教师是绝对权力主导者,但那种权力或权威只是通用于学校这个小共同体种常识,其他什都不是。如果按照”人社会“这个共同体来考虑话,你和教师都是平等”人“。如果被提出不合理要求,那就可以正面拒绝。
青年:但是,与眼前老师唱反调应该相当困难吧。
哲人:不,这也可以拿”和你“关系来进行说明,如果是因为你反对就能崩塌关系,那这种关系从开始就没有必要缔结,由自己主动舍弃也无所谓。活在害怕关系破裂恐惧之中,那是为他人而活种不自由生活方式。
青年:您是说既要拥有共同体感觉,又要选择自由?
哲人:当然。没必要固执于眼前小共同体。更多其他”和你“、更多其他”大家“、更多大共同体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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