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魅力。她魅力如同窖藏烈酒,只有大都市水晶杯才能使她焕发出更浓烈、更诱人醇香。
他不禁生出种强烈危机感——就像看到女人也能写出杰出诗句时样——再不把多莉弄到手,她就要成为纽约里某位百万富翁情人!
可是,他没什钱。直到这时,他才猛地反应过来,他积蓄竟在远洋邮轮上花得差不多——原本他除套珍贵粉珊瑚首饰,还有顶王冠,座葡萄园,片农田;但王冠早就送给多莉(她笑吟吟地收下,戴在辛西娅头上),葡萄园和农田远在德法,不可能下子变成绿晃晃钞票。总而言之,他现在竟是身无分文。
按理说,身无分文人,不该那渴望女人,毕竟女人并不是男人必需品,他欲念也没有炽烈到这种程度。但可能是大都市声音太喧嚣——这里到处都是名车,喇叭嗡嗡作响,却响得极其冷酷。大都市切都是喧嚣、冷酷,包括餐桌上蒂芙尼标志,也是如此冷酷地闪烁着。整个大都市都在诱惑他花钱,诱惑他欲望沸腾。衣冠楚楚乔森也在十分冷酷地逼迫他走进那些五光十色陷阱中。所以,哪怕他钱包只剩下几百美元,仍像百万富翁样对酒色燃起强烈贪欲。
人旦充满欲望,就不再有理智。他必须先搞到钱,才能把多莉弄到手。可是,钱去哪里搞呢?
他想来想去,竟想到个荒谬人选——死去妻子父亲。
自从妻子死后,他就极少跟岳父来往,但那位老丈人和妻子样欣赏他才学,不时就会写两封信过来,询问他近况。岳父和文学界善良评论家样,认为他诗里女性意义非凡,从未联想到街边野鸡上去。上个月,岳父得知他稿酬并不足以支付别墅、葡萄园和农田保养费时,还寄来大笔钱,让他安心创作,不要被这些俗事烦扰。
因为岳父有钱,也会给他钱花,无形之中他已经对岳父产生种依赖。他完全没意识到这种依赖是种恶疽,正在流脓发臭,也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要做事,比令死尸腐烂蛆虫还要恶心——他已经生吃人家女儿,从肉/体到精神再到财富,吃得点儿不剩,就差捣成肉酱,用白骨沾着吃;现在还要吃女儿父亲,用岳父钱讨另个女人欢心。这世上不可能有比他更可怕、更心黑、更冷血人。然而此时,他已经被靡靡之音般贪欲冲昏头脑,什都顾不得。
他心只想要多莉,多莉,多莉,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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