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督疲劳轰炸整天后,她被丢进牢房。这儿又湿又冷,她床就是堆稻草,半夜里还会有老鼠来拜访。但讽刺是,这地方条件居然比她家还要好。她家就是用木板和报纸拼成窝棚,总是漏风。而牢房至少有砖墙。
女孩躺在稻草上,望着光秃秃天花板。她已经记不起上次睡在真正床上是什时候事,但她直记得,每天入睡前,爸
“不知道,先生。”
“昨天晚上11点半到今天凌晨3点,你在什地方?谁能替你证明?”
冷汗顺着女孩发梢流下来。
“在家里睡觉,先生。不知道睡觉还有谁能证明……”
警督手蓦然收紧。女孩胳膊阵疼痛。
但是,女孩丝毫不关心这些。大人物家族勾心斗角,怎会和区区个卖花女孩产生联系呢?
“瞧瞧看看!新鲜花朵!买束送给您心爱姑娘吧!”
辆蒸汽机车停在女孩面前。开车是个身穿大衣、留着络腮胡强壮男子。女孩认得这个人,他是第五区警督,心狠手辣,据说还收黑钱。
她转身就走,却被只粗壮手臂死死拉住。
“小姑娘,有话问你。”警督冷冷地说,“你昨天是不是卖束花给对男女?”
“那你就跟走趟,到局里好好解释下吧。”
***
事实证明,警督大人想抓什人时,不定需要证据。
警督安在她头上罪名是盗窃。女孩想不通这是为什。或许那个中年男子肥头大耳外表下有着聪慧头脑,发觉她就是小偷;或许警督只是想抓个替死鬼,却误打误撞抓到本人;或许她行动被人目击……总之,女孩被以最快速度关进看守所。如果警察工作效率总是这高,世界上盗贼早就销声匿迹。
她请不起律师,交不起保释金,控告她人是个有权有势工厂主(虽说他权势可能持续不多久),她下场可想而知。
冷静。不要自乱阵脚。女孩想。同样事你做过那多次,没有次露馅。这次也样。他们没有证据,不敢把你怎样。
“……卖很多花,记不清,先生。”她说。
“是吗?”警督冷笑,“对方可是把你记得很清楚呢。你卖是粉色冬玫瑰,还捡到对方钥匙,不是吗?”
“呃,好像是有这回事,您说就想起来。怎?”
“那位先生遭遇盗窃。你说是不是很巧?你捡到他钥匙,当天晚上他东西就被偷。你对此是不是知道些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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