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布莱特小姐,因为,在那制造假线索日子里她虽住在卡基斯家,但另方面她却不可能是格里姆肖同党,而这却是凶手另个必不可少条件。们何以知道她不可能是格里姆肖同党呢?这样想法岂非太怪吗?非常简单。”他停停,注视下琼,从琼目光中觉察出某种谅解,于是立刻接着说道:“布莱特小姐向承认过,她以前曾是,现在仍然是,维多利亚博物馆私人侦探。”阵惊叹兴奋骚动,使他下面要讲话淹没无闻。时之间,这个会议看来是开不下去;但埃勒里敲敲黑板,俨然副老师上课派头,使乱哄哄喧闹平静下来。他继续往下讲,眼睛不看桑普森、佩珀,也不看自己父亲,这些人全都压着肚子不乐意和满腔怒火,望着他。“刚才讲,布莱特小姐向承认,她是维多利亚博物馆所聘请不公开露面侦缉人员,当初打入卡基斯家,唯目就是追踪失窃达·芬奇作品。布莱特小姐是在斯隆被看作z.sha之后,在第封恐吓信出现之前,把这情况告诉。当时,她给看轮船票——她已经买好票要回英国去。为什呢?因为她认为关于那幅画线索断,既然已经惊动官府,就不需要她插手。她买票打算离开这儿,意味着什呢?显而易见,意味着她当时还不知道赃画何在——知道话,她就不会离开纽约;她打算回伦敦,就证明她对此无所知。而们这个凶手主要特征又是什呢?就是他确实知道赃画何在!——确切知道是在诺克斯手中。换句话说,布莱特小姐不可能是凶手,所以也就不可能写这第二封恐吓信——也不可能写第封信,因为两封信都是出于人之手。“那很好。既然布莱特小姐和几个仆佣都被排除在疑点之外,那,剩下只有诺克斯本人是第二封信作者,所以也就是格里姆肖同党和杀人凶手。“怎样核实呢?诺克斯充分体现出凶手特征:首先,在针对卡基斯而制造假线索那段日子里,他曾在卡基斯家出入。其次,不妨暂时离题下吧——就在诺克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造成并无第三者在场假象之后,他为什又主动跑来自称就是第三个人,以破坏他自己手造成假象呢?他这样做很有道理:布莱特小姐已经当着他面讲清茶杯情况,从而把第三人这个论点戳破……因此,他装出协助侦查姿态,对他大有裨益而无所失——这魄力之举,更显得他清清白白。他在斯隆问题上也有迹可循:他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