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就是跟随格里姆肖起到本尼迪克特旅馆去那个人,从而得悉斯隆与格里姆肖是兄弟,于是他就写匿名信给们,作为构陷斯隆种暗示;再说,他既是凶手,从卡基斯棺材内拿到遗嘱,就把它放到隔壁他自己那座空房子地下室中,而且复制把钥匙放在斯隆雪茄烟盒内;最后,他作为凶手,握有格里姆肖表,当他在卡基斯收藏品总库干掉斯隆之后,他就把表放在第二名被害人保险箱内。“那,他为什又写两封信给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画失窃假象呢?那更有道理:斯隆z.sha之说已经被公开推翻,他知道警察当局仍在缉捕真凶。况且他正受到压力,要他归还达·芬奇作品——他给自己写两封信,就造成个印象:凶手仍然逍遥法外,但不论凶手是谁,至少不会是他诺克斯,写信是外面某个人——因为,他如果想得到查信会追查到自己打字机,他就根本不会写那两封信。“这样,他自己把画偷走,打算进步制造假象,仿佛这个虚构出来外人为偷画而故意把警察从他家引开;他事先把自己家里防盗报警器搞坏,无疑是算计好们从时报大厦空手而归时候,被毁防盗报警器可以向们作证:那幅画是在们徒劳往返之时被偷掉。这是条绝妙好计;因为画既被偷,就免除他还给博物馆义务,而他从此以后就能秘密保住此画,万无失。”埃勒里朝议事厅后排笑笑。“看见尊敬地方检察官正在舔嘴咂唇,恼火犯愁。亲爱桑普森啊,你显然是在担心诺克斯先生律师们辩解。毫无疑问,他那些法律智囊必然会摊出诺克斯亲自打字某些样品,用以表明你所指控是他自己投寄给自己两封恐吓信,与他本人打字风格全不相同。你不必为此担心:任何法官都明白,诺克斯在打这两封恐吓信时当然会故意改变自己平素打字风格——行款间距、标点使用法、某几个字体打得特别重,诸如此类——以便加强假象:信是出于别人之手……“至于谈到两幅画。不外乎两种可能:第种可能是两幅画开始就都在诺克斯手中,像他自称那样,还有种可能是他仅有幅——也就是他从卡基斯那儿买来那幅。如果他仅有幅,那,他所说被偷就是撒谎,因为在他自称被偷之后,在他家查到幅。他看见查获,就心急忙慌搬出两幅画典故,企图使们认为他直拥有两幅画,查出来那幅乃是复制品,原画已被这个凭空捏造出来窃贼所偷去。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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