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香威力纪榛可算是领会到,久久得不到舒缓,他痛得蜷缩,终是忍不住伸手往下探去。又怕自己丑态毕露会惹得沈雁清作呕,抽噎着道:“你别看,别看”
沈雁清垂眼就能看见浸在热汗里纪榛是如何当着他面自渎。
胡乱,很不得要领。
满塌芙蓉香,香气缠缠绕绕,亦将沈雁清团团包裹起
沈雁清凝眼望着被芙蓉香揉磨得狼狈万状纪榛。
个技无成、不学无术、空有皮囊草包,又被家里宠得太娇气、太任性,以至于活到十七年岁还这样不知世故。
沈雁清从未想过自己眷侣会是这副模样。
纪榛也不是全然没有可取之处,他心性天真纯良、坦荡率直,可这世间拥有这般特性人有千千万万个,这样点好是远远不够,至少在沈雁清看来是如此。
纪榛已经失神志,淌出来汗将床褥打湿。
又不知与他们情谊,怎知他们不是真心喜欢?”
这是二人成婚以来纪榛第回在沈雁清面前露出爪子,不至于挠伤人,但也让沈雁清不悦。他未细思,更难听话已然袭向纪榛,“你有哪点值得人喜欢?”
纪榛震住,哑然失声,眨眨眼睛,热泪滚滚而落。
沈雁清亦讶异自己会说出如此令人难堪之言,脸色沉寂。
自幼父母教导他要克己复礼,学堂先生亦赞他年少便懂得喜怒不显于色之道。他是众人口中温文尔雅谦谦君子,是天子于大殿上钦点志节行芳新科状元,二十载循规蹈矩、严气正性,偏偏在面对纪榛之时总不受控制地将玉洁松贞抛诸脑后。
他微张着唇,既渴望着什,却又青涩地不知如何解渴,不自觉地蹭着近在咫尺沈雁清。
“嗯,”纪榛边哭边自,bao自弃地道,“你说得对,确实不值得人喜欢”
他将湿漉漉脸埋到沈雁清胸膛,整个人都在抖,含糊不清说:“你也,不喜欢。”
就算他再怎卖俏讨好,沈雁清也不会多看他眼,只会觉得他手段卑劣不堪。
原来真心喜欢个人能低微到这般地步,明知是自轻自贱行径,依旧甘愿抛却尊严,将自己脸面交给对方踩到泥泞里去。
在纪榛逼婚之前,沈雁清其实对纪榛是有几分欣赏,无关情爱,只是单纯地觉着悦目娱心。
长街游行,明媚少年兴高采烈接他抛下牡丹花。
诗会酒宴,喝得醉眼朦胧糊涂虫躲在树后窥探他。
这些他都没忘。
倘若纪榛不仗着家世执意嫁给他,尚能在他心中留下丝纯美,何至于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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