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再急眼我也不可能去祸害像李菲菲那样的好姑娘。而且就算我想,我那小兄弟现在对着姑娘到底还能不能支楞起来了都是个问题。
想印证这事儿也不难,那天在宴会上,喝多了酒,嘴里秃噜瓢儿的可不止我一
啧~想屁嘞?
林染笙已经连续一个星期没回过家了,现在他可是有了温柔乡的人,哪还有心思管我是饿死还是撑死?
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戳着手机又不知道要干嘛,这玩意儿要是刻意避开想联系的人,还真就跟块板砖没区别了。
我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但想一想也不能就这样一直丧下去吧,所以我捧着那块板砖,用了三天时间,把能骚扰的人都骚扰了个遍。
可能是太招人嫌了,最终连之前说暗恋我三年的李菲菲同学都把我拉黑了。
我猜那天晚上我大概率是喝到了假酒,之后的好多天都头疼得厉害,还会时不时地做一些乱七八糟的噩梦。
我觉得自己好像有些缓不过来了,变得不太想说话,一点事情就能让我,bao跳如雷。我也不愿意出门,什么事都不想做,甚至连床都懒得下。
外面的天气好像也不太好,就跟我这些天的心情似的,忽风忽雨,忽明忽暗的。我走到窗边盯着那团憋得发紫的乌云发了会儿呆。看这阵仗,怕是不久就得蹦个窜天猴出来吧。
楼下传来了一阵门铃声,我有点心烦地拉上了窗帘,倒回床上,拿被子蒙住了头。
猜得没错的话,敲门的应该是一个脸上长着青春痘的寸头小兄弟,不用理会,再过一会儿,那人就会走的。
——同样是失恋,看看人家,拿得起扔得下!
我可真是太没出息了。
不都说忘记一场恋情最好的方式就是重新开始一段吗?老子要盘有盘,要条有条,咋就还非杵一颗树上吊死了不成呢?
这天下之大,最不缺的就是和我一样胸口少块肉的人。灯一拉,两眼一抹黑,睡谁还不是睡?
有时候茅塞顿开还真就是分分钟的事儿。
这是林染笙专门派来给我送晚餐的人。如果我不在家或者没出来开门,他就会把饭菜放在门口的保温箱里。
每天两次,午饭和晚饭,这一个多月他没怎么在家的日子里一直如此。
我之前已经跟他提过很多次,不需要的,我自己会做。但很可惜,并没人理会我说什么。
不只是送餐,林染笙最近甚至还找了保洁来打扫家里的卫生,只不过被我脑子发热一扫帚赶了出去。
算算时间,我也有三天没到门口取饭了吧,也不知道这位送餐的小兄弟会不会尽职尽责地向他老板汇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