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刻他从任喻身上看到了12岁的自己。
他确信自己要什么,喜欢什么,他站在廊灯的光底下,眼睛好亮,怀里的小狗眼睛
他好像忽然看到18年前,回家时发现空空如也的狗笼时的12岁的自己。他爸爸抿着酒,在吃花生米,夹了两筷子没夹起来,有点不耐烦地随口答一句:“送人了。”
他哭着去求母亲,妈妈摸了摸他的头,给了他一点希望,却又说:“也挺好的,这样就不影响学习了。”
其实事情到这里的话也不算最差。失望惯了的人,就算心上有疮疤,但依旧会长大。可后来,每年过年走亲戚时他们总热衷于把这件事拿出来炫耀。
比如他考入重点高中。
——那时候他还哭呢,要不是我们坚持把狗送走了,能有这么好的成绩?
打个招呼。”
方应理从行李里抬起头的时候,已经听到脚步声从背后过去,一路顺着楼梯下去了。
他走到窗前,听到任喻在楼下用英文和人闲聊,说自己是Chinese,明天想去哪里玩,什么地方要怎么走。这个人说英文的时候情态又不一样,不像说中文时的咬字标准,语调更懒散些,尾音收得挺地道。但没说几句,又切换成中文,大约是发现房东听得懂中国话,会讲一点,两个人一拍即合。
收拾完东西,方应理想抽根烟,刚把打火机点开,一转身,又看到那个佛龛,于是又把火灭了。
他想,要不试试。
后来上大学。
——别让孩子养宠物,多分神,他那时候还怪我们,不是我们逼这一把,他能考上?都是为了他好。
不知道为什么,这只被送走的黑色流浪狗,好像跟着他一起长大。它变成一种诡异的证明,证明他父母是对的,证明他无论多努力而获得的成功都只是因为没有这只狗。
他永远被这只畜生压得站不起来。
离家以后他很少主动唤起这段记忆,尽管他明白这件事对他的影响,但他刻意忽略,装作毫不在乎。
常欢愉,身体健,解心结,许哪个。
解心结吧。他想,任喻在意这个案子,还有那场改变他人生的车祸,似乎都需要一个这样的愿望灵验。
这时候木质楼梯上被踩踏出闷响,脚步声好重,咚咚咚的,方应理抬起眼帘,看到任喻从下面跑上来站在门口,怀里抱着一只灰色斗牛犬。
“房东是个华裔,养了只狗,太呆了,好好玩。”任喻胸膛跌宕,跑得太快还在止不住喘息,语调活泼泼的,“你不是喜欢狗吗?特地跟他要了,抱上来给你看!”
任喻这样说话的时候,方应理却在透过他想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