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整个行为做派,已经跟大人无异了,明明还只是十来岁的孩子,却要过早地长大。
穆琛冷笑一声,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沈奚靖突然听到穆琛冷笑,以为皇帝有什么不高兴,“噗通”一声,又跪了下去:“奴才知错。”
穆琛突然有些厌烦,他不知道是厌烦沈奚靖已经完全没有过去那般天真可爱,还是厌烦自己的无能为力,他闭了闭眼,冷声说:“没你事,不用打扫了,出去吧。”
“诺,谢皇上。”沈奚靖松了口气,
沈奚靖有些不安,他动了动,手里的抹布随着他的动作晃荡一下。
穆琛的目光又回到他的手上。
那是一双做久杂活的手,红肿,破皮,骨节宽大,早就没了往西的细白圆润。
穆琛记得,当年沈奚靖抓着他那块玉佩,一双小手比白玉还好看。
作为先帝最小的儿子,穆琛没有皇弟,所以当他见过沈奚靖后,却每天都在想,有个皇弟该多好。
过这些宫人里,他就只记得身边几位大宫人以及管事们,小宫人们,他是一个都不认识的。
说起来,他对沈奚靖印象这样深,其实还是早年万寿宴上见过他。
或许沈奚靖不记得,也或许记得不能说,但穆琛对他印象却十分深刻。
那是宏成三十四年春,先帝四十一岁万寿节。
那一年,他刚刚八岁,因为是宫人所生,吃穿用度和帝君与侍君们所出的皇兄们没得比。
可是,景泰之乱那一年过去,他当了皇帝的时候,却又那么庆幸,先帝只剩他一个儿子。
如若不然,他现在,可能跟他的哥哥们一起,葬在文帝亲王园寝里,而不是锦衣玉食,成为这个锦梁宫的主人。
景泰之乱那一年,究竟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穆琛不知道别人,但起码,现在东书房里的他们两个,已经错乱了命运。
“你的手,会痛吗?”穆琛忍不住,轻声问他。
沈奚靖猛地抬起头,又匆匆低下去,低声答:“回皇上,其实习惯了,也还好,不耽误干活。”
但他到底是皇帝的儿子,是天家皇子,也要为父皇祝寿。也就是寿宴上,他看见了沈奚靖。
他知道他是沈侍郎家的庶子,知道他有一块祖父送给他的鲤鱼玉佩,知道他有对他极好的哥哥们,也知道他曾经穿着锦缎长衫,作为世家子弟进宫拜寿。
那个时候的沈奚靖也就五六岁,白白胖胖,可爱至极。
哪里像现在。
穆琛的目光从他脸上一直滑到鞋面上,他长高了,瘦得不成样子,头发干燥枯黄,穿着过大的粗布豆青色衣裳,一双褐色的布鞋都有些旧了,露出些许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