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女亲属关系之间性行为,并不会紊乱血缘,也不会对核心家庭稳定造成实质侵害,如继兄妹之间发生关系,又如父母在子女成年之后再婚,继父(母)与继子(女)偶然发生关系[55],很难说实质性地破坏家庭法益[56]。因此,如果按照性风俗要求,将这些行为律以犯罪论处,并不符合法益保护原理。
经验事实表明,乱伦行为主要发生在男性与接受扶养年幼女性之间。有学者对美国1864年到1954年发生30起乱伦案进行研究,发现有28起发生在男性被告人与其女儿或继女之间。[57]在28起案件中,女方年龄都没有超过22岁。还有18起案件女方年龄都在16岁以下。另外研究也表明,继父与继女之间发生乱伦行为,比率要远高于自然亲属关系之间发生犯罪。[58]因此,有相当多乱伦行为可以视为剥削未成年人性利益犯罪。
为将性风俗转化为实际法益,许多地方性刑法除将具有血亲关系和具有收养关系拟制血亲之间性行为规定为乱伦罪外,还将其他乱伦行为规定为种滥用信任地位犯罪。因此,如果乱伦行为发生在具有信任地位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间,这无需以乱伦罪论处,而可直接认定为滥用信任地位犯罪。英国2003年《性犯罪法》对“乱伦行为”就不再使用具有风化含义乱伦(Incest)词,而规定为与成年亲属发生性行为罪(Sexwithanadultrelative)。同时,该法除在第16条到24条中详细规定滥用信任地位犯罪,被害人年龄标准是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59],还在第25条到29条特别规定对家庭中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性犯罪(Familialchildsexoffences),相较于普通滥用信任地位罪最高5年有期徒刑,与成年亲属发生性行为罪最高2年有期徒刑,这种特别犯罪最高刑可达14年有期徒刑。
转化为侵犯公共利益犯罪
般说来,性行为属于私人事务,与个人以外多数人利益无关,但如果性进入公共领域,则可能侵害具体公共利益。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对露阴、公然发生性行为处罚规定。以法益理论审视,此类犯罪侵害具体法益。首先,它违反“不想看、不想听人”意志,无论是,bao露性器侵扰他人,还是在公共场所发生性行为,这种有碍观瞻行为都是种视觉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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