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冯诺诚实地指出,“觉得你三观,会教坏小孩子。”
郑墨阳又开始用情绪黑洞眼神看他。
“好吧,意大利黑|手党般都很重视家族,”冯诺带着批判语气问,“所以你是打算形婚,还是打算借腹生子?”
“为什非得在这两个里面选择不可?”
“你不是想要孩子吗?”
“你还说,想要,组建家庭。”
“怎突然结巴?”
冯诺长长地呼气,静静地等待最初震惊过去。等情绪趋于和缓后,他终于捋直舌头:“为什喜欢孩子?”
对方回答很简洁:“孩子挺单纯,跟他们交往比跟大人容易很多。”
“因为孩子不会撒谎?”
郑墨阳上前掐下他脸,他“嗷”地嚎声。
“回到现实?”郑墨阳搓搓手指,上面还残留着光滑皮肤触感,“做什,把你吓成这样?”
“你在陪孩子们玩,”冯诺揉着脸上被掐疼地方,“你,在陪他们玩。”
“这有什不正常?”
“怎说呢,”冯诺想想,抽象地说,“就像马克思出现在格林童话里样。”
“是,但是形婚很无聊,
“不,孩子很会撒谎,”郑墨阳说,“只是他们撒谎功力太低,只要你保持怀疑态度,就很容易识破。在他们这个年纪,还没有足够经验去控制面部表情,去伪造证据,去捋顺谎言与事实产生矛盾,除非是那种百万分之犯罪天才。大人就不同,随着年龄增长,撒谎会越来越熟练,越来越缜密,因此很麻烦。”
“哦……”冯诺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组建家庭呢?”
“你认识母亲,从小直过得很幸福。”
“……不用再向炫耀。”
“所以直觉得,有可以永远牵挂人,是件很美好事,”郑墨阳说,“亲缘关系是任何外力都无法斩断,在个永远变动世界里有个固定原点,是件很吸引人事情。”
郑墨阳对他比喻感到无可奈何:“在你眼里到底是那种人?”
“只是很现实主义而已,孩子没办法带来利益,陪他们玩也没什好处,以为你会不耐烦。”
正午阳光洒落下来,细碎金斑在空气中飘荡,在这样和谐静谧气氛中,郑墨阳说句石破天惊话:“挺喜欢孩子,也很想组建个家庭。”
冯诺看上去像是死机电脑,努力想运行言语功能,但舌头僵硬不听使唤,只能断断续续地做出无谓重复:“你,你,喜欢,孩子。”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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