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即使是在西方世界,也是或者重自由而轻m;主,或者重m;主而轻自由。在个启蒙理念已经相当普及时代,“重m;主而轻自由”危险则格外清晰。为什?因为以捍卫王权名义打压自由已经失去道德魅惑力,但是m;主理念中所包含平等激情、集体激情、动员激情却可能为碾压自由提供道德合法性。
观察法国g,m高峰期,“不自由m;主”种种特性清晰可见。固然,法国g,m比英美g,m更m;主、更彻底,但其m;主高歌雄进与自由日渐凋零可以说如影随形。在g,m高峰期,《惩治嫌疑犯条例》呼吁逮捕“所有发表反动作品专制和封建残余分子”,另项法令则禁止发表挑战救国委员会言论,《杜申老爹报》《老科德利埃报》等报纸被封,言论出版自由不复存在。集会结社自由也随着雅各宾派集权化而消失——“群众”力量曾经是雅各宾派清除异己助推力,但是随着清洗结束,罗伯斯庇尔下令关闭全国各地辩论俱乐部,连无套裤汉们也失去组织基础。
于是,解放运动成为人人自危政治恐怖主义。遍布全国“监察委员会”负责搜集所有人言行情报,g,m法庭则可以逮捕任何“自由之敌”。谁是“自由之敌”?标准模糊不清:阴谋反叛、价值观扭曲、意见不致、发表不当作品,甚至拥有幅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画作都可能入罪。“1793年6月21日,在圣安托万郊区工人阶级生活区,人们听到个男人叫喊:以前,香皂只要12苏,现在香皂要40苏。共和国万岁!”他因此被捕。[4]在这个过程中,法治自然被抛之脑后,对吉伦特党人审判没有出具任何文件,也没有任何辩护律师,甚至许多被指控人被禁止发言。当丹东、德穆兰等相对宽容雅各宾派对g,m大开杀戒表示不满时,他们也被送上断头台。
宗教自由远在大恐怖时期之前就已经被侵蚀。1789年国民议会决议将教会财产“交给国家支配”;1790年《教士公民组织法》则要求牧师宣誓效忠新政权,并日常宣读议会所有法令,成为g,m政权“宣讲代表”。到g,m高峰期,针对教会“破四旧”轰轰烈烈地展开,教堂里十字架被砸掉,含有圣徒名字街名地名被更换,巴黎圣母院则干脆改名“理性殿堂”。可以说,g,m自身成为种新宗教。
财产权和经济自由凋零也成为必然。尽管《人权宣言》中宣称对财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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