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刑。出狱之后,他只想去报仇。砍了那个骗子的手,丢去化工厂炼油。
大部分没仇可报的时候,他就喝酒。喝完了揍母亲。但他不揍阿琳,他不觉得阿琳和他有什么关系。再后来,他决定要出门去报仇,边打工边报仇。因为和仇人不认识,仇人没找到,却找到了爱情,虽然开始时也不认识。女人对他来说就是湿手沾面粉,他是手,女人家都是面粉。阿琳后来见过他,觉得他越长越像吴彦祖。没错还是帅的,一个过于英俊的老头,坐过牢,脸很臭,一事无成,但愿意为年轻刁钻的老婆做饭(他从不给她做饭)。父亲是他们一家三口中距离爱情最近的人。他走了,爱情也离她们而去。他最后一次见到女儿时对她说,他老了,因为糖尿病需要人照顾,已经和生活和解。毕竟过去了那么多年,想起来案子并不复杂。人死在他车里,人确实不是他杀的,都没有搞错。“记住,不要跟有权有势还懂法律的人说理,你永远搞不过他们。他们都是流氓。”父亲说这话的时候,好像自己做流氓并不太得志。
“腊月里,就给一双纸拖鞋。你懂不懂。不出三个月,膝盖筋骨就冻废了。这也叫法律。你懂不懂。”他说起人生道理的时候,眼球瞪很大,好像甲亢。他说完这些就叫阿琳快回家,他老婆要回来了。女人烦得很。法官是坏,女人是烦,人生没意思。
阿琳饿着肚子回家跟母亲说:“父亲膝盖废了,现在坐着炒菜。”
母亲想了想说:“那他现在住几楼?”
阿琳一声叹息。她原来还是爱男人。多少顿的打都打不醒。
没人打阿琳,她倒是早早醒了,她是没有办法,母亲每天照三餐提醒她,除了年轻,她一无是处,年轻也年轻不了多久,要抓紧找一个靠山。奇怪母亲连年轻都没有,大把机会却从没有往“靠山”中去挑男人,唯独对她那么苛刻。她培养她走上自己的路,主持、朗诵、唱歌、跳舞,却没有真心热爱。她在自己模仿能力最强的时候,模仿的是自己母亲的录像带,模仿她年轻时在乡下文艺小分队的表演情态,夸张做作、不知所云。
阿琳对母亲说:“我三十岁了,子宫肌瘤越来越大,压迫膀胱,老是想尿尿,会不会影响你以后过好日子。”
母亲说:“你以后可以去医院当护工。身边都是医生护士,就不怕瘤了。”
至于那个男人……搬家时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母亲嘴里的“那个恩人”,都没想现身让他们报个恩。母亲偶尔也贴心地问起细节:例如“他是不是也进去了。我看到手机上说,好多人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