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传统,关键在于“察其渊源”,而后才能够“观其流变”。有些事件看起来是远源,但却具有原型的性质。比如,1927—1928年在莫斯科发生的“江浙同乡会事件”就构成了刘少奇后来所批评的“无原则的党内斗争”的原型。第二种是所谓“转折性事件”。这类事件对既有的制度、结构或惯例提出了新的挑战,构成了历史的转折点。它既包括古田会议这样的正面转折点,也包括以负面教训影响了党团制度走向的“罗章龙事件”。对转折性事件的分析需要拓展历史视野,不仅仅聚焦事件本身,而是要在一个较长的时段里结合“局势”进行分析,同时要从社会结构的层面展示所谓的“事件路径”(休厄尔2021,222—311;李里峰2003)。第三类是所谓“调查性事件”。中国**党早期存在着照搬苏联教条和埋头事务处理两种工作倾向。这其实是五四时期“主义与问题之争”在中国**党党内的某种折射。而毛**开创了第三条道路,即通过深入的农村调查来调整、检验和完善既定的g,m路线。进一步地说,毛**的农村调查既是中国**党在g,m实践中阐释乡村社会危机成因的重要工具,也是实现大众动员的权力技术,更是g,m政党以马列主义普遍原则改造中国乡村社会的重要中介机制(孟庆延2018)。因此,毛**对农村进行的若干调查就构成了重要的事件,比如他对江西寻乌县所做的详尽调查,我们既可以由此理解毛**的g,m思想得以形成的重要源头,又可以由此分析地域社会的地权分化和社会经济关系。第四类是所谓“典型性事件”。在苏俄g,m中,更重视理论性的宣传;而在中国g,m中,更重视普及性的鼓动(参见列宁2018)。因为农民是中国g,m的主力军,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党要引导他们前进,仅用理论性的、一般性的号召是难以打动他们的,因为农民往往习惯从亲自看到的、体验到的事情上而不是从抽象的口号来理解问题,因此,党就必须在工作中通过树立典型来示范,利用事实来鼓动其情绪,增强其勇气,从而让农民在党的号召下积极行动起来。“树典型”就此成了中国**党动员群众的一种基本方式。在中国**党g,m史中这类的“树典型”比比皆是,比如“南泥湾叙事”就是在延安大生产运动中诞生的典型。第五类是所谓“隐喻性事件”。事件的大小是相对而言的,史家对事件的赋义是因人而异的。表面平淡无奇的万历十五年或一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