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是在法国度过,而写作本书时,正因战争避地美国,所以写到巴黎时,特别流露出怀乡情绪,如写他在赴拉里约会之前,穿过卢森堡博物馆公园时,描写园中游人那段回忆自己青年时期描述,完全属于自叙性质,和小说毫无关系。又如第六章论述莱辛《贝蕾妮丝》,都是离开主题发挥自己文学见解。书中主要角色除掉苏姗?鲁维埃外,全都是美国人,使人想起句调侃美国人谚语:“人死后进天堂,美国人死后去巴黎。”但是,他们最后都死死,回国回国,连苏姗?鲁维埃也嫁到外地去,如作者所说,“在生命中也消失。”当然,这个小圈子里人只占据作者生活很少部分,但们仍不免兴种落寞之感,仿佛作者是“珠箔飘灯独自归”。
正如作者在小说中交代,他这本书并不想“阐述所谓《奥义书》哲学体系。”
“懂得太少,但即使懂得很多,这也不是阐述《奥义书》地方……想只是拉里。”在本书结尾时,他又说,“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后尘。”因此,他和克里斯朵夫?衣修午德[注]不同,并不打算向西方推荐吠陀经哲学,或者提倡人人都学拉里;单拿点来说,不近女色,如果人人都象拉里那样奉行,岂不会造成灭种灾祸!毛姆道德观是如国嵇康在《绝交书》中所主张“四民有务,各得志为乐”。他把拉里捧得很高,但并不把艾略特?谈波登那个“大大势利鬼”贬得很低。他对放浪形骸索菲?麦唐纳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妓女苏姗?鲁维埃能够有个归宿感到欣幸,对头脑简单格雷?马图林,在他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忠厚和慈爱,但对伊莎贝儿则毫不徇情地揭露她蓄意破坏索菲和拉里婚事阴谋,尽管他很欣赏她美,并且是她多年来“知心”朋友。但他接着也写伊莎贝儿获悉拉里分散自己财产,并且返回美国预备当司机消息后,伤心啜泣情景,从而让读者自己对伊莎贝儿作出结论。不妨说,伊莎贝儿用心是狠毒,但是,她破坏是个本来不可能有好结果婚姻,因为如果索菲连伊莎贝儿布置那点诱惑都抵御不,拉里即使学会瑜伽修道士那点法力,能把她从自甘堕落道路上拉得回转吗?
尽管作者在本书开头声称,他几乎没有什故事可述,但是,他仍旧充分运用叙事技巧,从而抓住读者注意力。在翻译本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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