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递增。加上第二代出生,最乐观估计,三年以后,吕宋岛上每年会增长十万人口,而且还会连年递增,最终在二十年内达到千万。
这无形中解决个困扰所有殖民地难题,那就是劳动者紧缺——在肥沃土地,没有辛勤付出,也换不来粒收成。尤其是像种植甘蔗、烟草和水稻,都是劳动力密集型作物,如果没有大量人手,就不会有大面积种植可言。欧洲国家在殖民地,是用黑奴和土著奴工来解决,这样显然效率低下,而且有伤天和,对于以仁爱为精神内核大明人来说,是无法接受,也无法普及。
好在自身庞大人口数量,足以提供殖民地所需劳动力。随着移居吕宋人口增加,华人本身劳动力,已经取代黑奴和土著,成为建设开发主力——除危险工矿业之外。
随着移民吕宋热潮高涨,问题也随之出现——每个人都希望占到面积尽可能大,地理位置尽可能优越荒地,然而这样荒地显然是稀缺资源,于是争斗不可避免发生。尤其是后来移民,往往是动辄二百口举族而迁,而早期移民大都是家家、甚至只身而来。先来先到先得,占到最好最大土地,像陈老栓家,仅仅八口人,就拥有五千多亩耕地。这显然会引起后来者眼红,于是发生新移民驱逐旧移民,将其庄园据为己有案件,而且愈演愈烈,最终引发万历元年移民大骚乱。
好在当时人口还不算很多,又有郑若曾和沈京这两位干吏坐镇,他们迅速调集军队,平息叛乱,并施以雷霆手段,处死所有杀人强*者,并将参与抢劫者流放棉兰老岛,在那里,对华人满怀仇恨土著居民会好好招待他们。
反思这次骚乱,两人致认为,现行先到先得土地政策,已经不适应人口激增速度,在经过番讨论,并报经北京沈默同意后,两人宣布三条法规,这也被视为日后吕宋能良性发展,充满希望关键所在:
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已经在官府登记造册过田产住宅,都得到东南总督府保护,任何敢于侵犯他人财产者,都将遭到重刑处罚。
第二,自法规颁行之日起,原先土地规定作废,所有无主土地由总督府统分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开垦。
第三,所有未分配土地移民,必须服从总督府统安排,否则视同放弃土地权利。
三条法规颁行,自然引起新移民不满,许多人甚至扬言要回去,对此总督府宣布来去自由。但移民们本就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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