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evidenceisagainsthim.
Iwaslateforworkyesterday.
Myspeechwascuttosixminutes.
大家比较下,与自己
表达差距在哪里?其实,这里表达所用
词汇都非常简单,
们都很熟悉,只是
们就是想不到从这些角度,用这些词来表达,这就是思维
差别所造成
,与词汇量无关。
具体来说,以上五句
演讲被压缩到六分钟。
通常情况下,们会表达成这个样子:
There'sacarforyouifyougetthisjob.
Whatdidwejusttalkabout?
Theevidencedoesn'tbenefithim.
上学时都做过很多it句型练习,但那是应试,
旦到
实战阶段,很多人就反应不过来
。在
们
培训中,it句型是作为
种思维模式单独训练
。在
们
教学大纲中,它是有效地解决主语问题
方法之
。
二是take用法。
take在口语中战斗力实在太强
,相当于AK47步枪,而
们
学生基本上是把它当菜刀使。你要说ittakessometimetodosomething(花费某
时间做某事)
们
学生熟,但要说ittakestwopeopletodosomething(让两个人做某事)估计连想都没想过。这就是把单词给学死
。
三是make用法。
前面已经说过,make这个词无所不能,“吃
、穿
、用
、住
,连人都可以make”就是这个意思。生孩子不就是“造人”吗?汉语中
们也天天说,为什
到
这儿就不会用
呢?
IwaslatewhenIwenttoworkyesterday.
Myspeechwasreducedtosixminutes.
而比较地道表达应该是下面这样
:
Acargoeswiththisjob.
Wherewerewe?
下面再列出几个典型
句子来,让大家进
步体会两种语言在思维方式上
差别。
先列出汉语来,有兴趣
朋友可以自己先表达
下,然后再对照参考答案看看有什
区别,如果你
表达和参考答案基本
致,恭喜你,你
英语已经很棒
,例如:
这个职位是配车。
刚才们说到哪儿
?
证据对他不利。
昨天上班迟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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