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要负责给师爷、书吏和衙役开工资。所以他们就以办公经费不足为由,向百姓收取国家税收之外附加费。因此羊毛出在羊身上,大清帝国各级*员“陋规”其实都是百姓血汗。
从办公经费不足角度看,收取附加费开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问题是,随着时间演进,陋规越来越“丑陋”。因为这份收入官不举民不究,皇帝也不好深管,所以是肥己营私最佳空间。于是,本来收万两就可以满足公用,他会收两万两、三万两,甚至十万两。多余部分,装入私囊,或者送给上级。关于这部分内容详细分析,感兴趣读者可以参考《给曾国藩算算账(湘军及总督时期)》。
因此陋规盛行第个后果就是*员集体腐败。陋规滋生和恶性发展,使得地方z.府形成从督抚到司道到知府再到州县分肥体制。在你赠馈中,整个官场编织成张张关系网,官官相护,盘根错节,结成利益集团,牢不可破。
第二个后果是百姓负担过重,导致前述江南诸省严重“浮赋”问题。
早在就任总督之初,曾国藩就开始思考陋规问题。同治元年(1862),江西全境基本恢复,曾国藩与江西巡抚沈葆桢开始减负改革。江西省田赋附加税率,原来是百分之百五十到百分之百七十之间。曾国藩与沈葆桢将田赋附加税率减为百分之五十,所有州县办公等费概在内。
同治二年(1863)五月,江苏大部收复,曾国藩与江苏巡抚李鸿章开始研究江苏减税问题。“将松苏太属漕额,统按原额减去三分之,常镇二府照原额酌减去十分之”(22),合计全省为三十分减去八分。
安徽改革进行得稍晚。1864年,朝廷批准安徽巡抚乔松年裁撤浮费建议。漕粮折色章程规定,漕米除部定每石折银两三钱外,另加八钱上下作为司库提存之款,废止陋规和捐摊等费。(23)
降低附加税必然就要裁减“陋规”。曾国藩与沈葆桢“仿照湖北定章,先将州县切捐摊款项全行停止,馈赠陋规悉数裁革,以清其源,再将各属征收丁漕数目大加删减,以节其流”。
曾国藩预料到改革会遇到巨大阻力。“他担心由于这项计划‘不利于官’,官府会多方加以阻挠。”因此,裁撤陋规必须以*员汰换相配合。“他决心要弹劾那些‘违抗新章’州县*员。”(24)他写信给胡林翼等好友,请他们推荐好官:“唯须得极清廉极勤之州县二人来此,树之风声。”(25)他甚至想把安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