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赤贫之间,还有着许多不同等级中等人家。”
对于社会强烈两极分化,中国人几千年来已经习惯。但是地球上其他国家并不都是这样。斯当东得出结论是,中国贫富差距之大,是他们见过国家中最厉害。“中国有句名言:‘富者甲第连云,贫者无立锥之地’……但这句话在其他国家并不适用。”
18世纪欧洲社会个重要变化就是中产阶级迅速兴起与壮大。中产阶级兴起,是人类社会进步个重要推动力:“近代世界许多变革,如英国清教徒g,m,法国大g,m与19世纪m;主改革等,都与中产阶级要求密切相关。”随着他们力量壮大,国王和贵族都不得不向他们低头。
巴罗说:“中国没有中间阶层——这个阶层人,因拥有财富和独立观念,在自己国度里举足轻重;他们影响力和利益是不可能被朝廷视而不见。实际上,中国只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
英国人很容易地解到,在中国,所有富人几乎同时都是权力所有者。也就是说,中国人财富积累主要是靠权力来豪夺。中国专制是超经济,经济永远屈居于政治之下,也就是说,财富永远受权力支配,旦没有权力做靠山,财富也很容易化为乌有。“在中国,穷而无告人处在官吏*威之下,他们没有任何诉苦申冤机会。”(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所以,对于中国人来说,“做官便譬如他宗教”。
而对于英国人来说,“实业”是他们致富基本手段,经济地位上升就自然而然能带来政治地位上升。当然,这过程需要对个人财产权绝对尊重。而对个人财产权保护是英国法律重要内容。英国人认识到,个人财产权是人类文明基本要素,也是自由社会基石。洛克就说,财产权与个人自由有着直接关系。财产权不是种物关系,而是种道德关系,种与因果关系相联系涉及预期稳定性社会关系。没有它们,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预期是不可能。
在中国法律中,个人财产权却屈居政治权力之下。巴罗研究中国法律后得出结论说:
中国所有有关财产法律确实都不足以给人们那种安全感和稳定感,而恰恰只有这种安全感和稳定感才能使人乐于聚积财产。对权势贪欲也许使他们对那些小康视而不见,但是那些大富却实难逃脱他人巧取豪夺……执法机构和执法方式如此不合理,以至于执法*员有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使得对善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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