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着我的头发,头发爱抚般地擦着我的额头飘动。我一向喜欢头发触及自己的皮肤——比如脸上、脖子——时所产生的感觉。嘴唇上的一种奇特的感觉使我几乎立即就醒了过来,但是我却没有睁开眼睛,一只苍蝇落到了我的嘴唇上吮吸着那混有我的唾液的桃子汁。我没有把苍蝇赶走,任它的细爪在我的两个嘴角之间爬来爬去,并且还将嘴唇微微张开,为它提供更多可以吸食的蜜汁和口水以期能够让那种快感持续下去。我发现自己的肌肤处于一种奇特的兴奋状态,那种污秽的接触所产生的感觉是以前从来都未曾有过的。或者也许有过,很像是窗帘的流苏碰到裸露的手臂,丝线轻轻地触到皮肤,一种痒酥酥令人心悸的感觉随即传到肩头、遍及后背。我的肌肤和我本人就是为此而生的,为了接受苍蝇爪子、窗帘流苏和花瓣的触碰而生的:我愿意生活在树林之中,一丝不挂,让纷落的樱花那粉红色的花瓣冲刷我的躯体并将其芳香浸入我的肌肤。记得咱们一起坐敞篷车去圣古杜拉教堂的时候,我非常喜欢让风吹在脸上,有好多次,我真想解开、撕掉胸罩,让那风直接拂弄我的乳房。打从那时候起,我就希望能够一丝不挂地生活在露天的笼子里,让猛烈而寒冷的风缘着我的踝骨和大腿吹遍全身,直至每一个最深的凹陷。还有一天夜里,天气很热,我请求德于尔斯特伯爵夫人给我留下一盘蜂蜜。当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的时候,我打开了窗户,脱光了衣服,仰面躺到了床上。于是,我在嘴唇上和乳头上抹了一点儿蜂蜜。我还在肚脐和两腿之间生出的细毛上也抹了一点儿,然后闭起眼睛期待着苍蝇的光顾。
我还记得有一次范德施密森上校扶我下车。那是我们到夸希马尔帕的一家专为我制作了一个由于从基底到顶部高高的华盖全都敷以棉绒而显得像雪团一般的宝座的工厂参观回来。我还揪了一团棉绒拿在手里,回来的路上不停地拿它在鼻子上瘙痒。后来还用它去搔耳根。到了查普特佩克以后,上校下马打开了车门。我抓住了他的手,下车的时候就势把他的手拉到了自己的胸前。我抓着他的手不放,按在乳房上过了好一会儿。我一向都喜欢范德施密森的微笑和炯炯的眼神。不过,他身上又有了一样我喜欢的东西,那就是他手上的温热。我的肌肤,马克西米利亚诺,就是为了感受男人手掌的温热而生的。我的肌肤是为了承接云朵和蝴蝶的爱抚而生的。我愿意一丝不挂地生活在飞满没有眼睛的蝴蝶的房间里,让它们的翅膀扑打我的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