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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马克·麦卡锡(3 / 9)

他们的队伍里有个叫霍尔顿的法官,阴森地躲在每句话后面,就像给了他们所有的行径一种可怖的内涵。在法官身上,麦卡锡创造了一个可以跟文学史上任何一个邪恶化身比吓人的邪恶化身。他身高两米多,全身没有毛发像个婴儿,什么语言都熟练掌握,喜欢光着身子到处晃悠;经常即兴开小讲座,宣扬他的暗黑达尔文主义和一种癫狂的尼采超人幻想,他那些“战争就是上帝”、互相残杀是通往生命真谛唯一路径的论调,你一旦让自己投入到书的氛围中,发现还是很听得进去的。书的后半段,在一场场屠杀中朝着末尾推进,我们会朦朦胧胧感觉到法官挑中了那个小孩,认定他是某种“心存怜悯的反叛因子”,要将他抹杀。

但其实我们也没有见到几回小孩展现他的怜悯,就难得三四个例子,比如有同伴腿上中箭,大家都不管,只有他上前把箭推出来。放到别的小说,甚至不能算善意,只是为了缓解一个尴尬的社交场面。而书里花力气反复描绘的,是根本不提及这个“主角”的集体主义屠戮。要在这里重现这种惨绝人寰很困难,把其中任何一幕从麦卡锡的语言和那种逐渐累积的凶残氛围中连根拔起,甚至会觉得是种轻佻。比如,他每章开头都像老派小说一样会用很多横杠连起本章的关键词,有一个著名的场面叫“死婴树”,你读到故事中发现也就是字面意思,但只这样说,或者告诉你里面有很多烤焦的头骨,就很容易从不忍卒睹的范畴收不住,一下冲入到“故作”不忍卒睹的荒唐感受中。我觉得《血色子午线》的极致阅读体验里,核心就是这样一种悖论:如果你不停地被那些兽行所震骇,相当于每隔几页掩卷呼号“他们怎么能这样!”,我只觉得这本书你还没有读进去;但如果你在这本书的预设中待得过于舒服了,也就是真正认可了人在特许之下自然与嗜血的禽兽无异,那么这一场紧接一场的惨怖情节读来不免会有些……厌倦。把这个问题表述得再实际一些:理想的读者期待这些杀戮会更让人沉迷,这样他才可以真情实感地投入进去,然后他从这场阅读中获得的回报才会在艺术上更深刻。其实这也是我在想象麦克法伦那句“重塑头脑”评语时所想象的—我以为我会在很多时刻觉得成为那个小孩是诱人的,于是在我恍惚释放恶意的同时,让他那种潜在的“怜悯”和“抵抗”在道义上更为有力。你很容易把这个小孩和《长路》中的小孩并列起来,觉得他们可能就分别以“童真”代表了两本小说的道德内核。至少哈罗德·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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