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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马克·麦卡锡(5 / 9)

imbrium,特指月面个巨大暗区;反正中英文第眼都是误会。而且麦卡锡长句,分句之间都用and连接,艾米教授在课堂上跟学生说,这是希伯来语习惯,不像以拉丁为源头语感更喜欢用嵌套和主次分句结构;所以2004年罗伯特·阿尔特(RobertAlter)重译《摩西五经》,说参考很多现代作家发明英语写法,还在世就提

层如上帝口授宗教质感几乎不可能在中文复制,另外,所谓“神助”,就是们日常用法,麦卡锡写景写太好,意象强烈到不可思议,让凡胎肉眼译者感到绝望。

凸圆月下,雪蓝地面上倒影拴在马和骑手身后,,bao风雪推进,每次雷电闪耀,与本体相同形象带着恐怖累赘纷纷立起,就像从裸露土地上捶打出他们狂野黑暗第三种存在。

“凸圆月”是gibbousmoon,光亮部分大于半圆月亮;那个“拴”麦卡锡用是spancel,本意“拴马索”,实在译不进去

次环境描写都是这样水准,甚至更过分。只感受这种描写中能量,体会到麦卡锡和你样期待着登上下个山头,就可以直接先否决对这部小说做虚无主义解读。在麦卡锡笔下,自然描写绝不只是文辞上愉人耳目,自然界其实才是主角,风景就是情节,当人与人你死活变得有些无趣时候,只要自然插话进来,就好像主角回到舞台,大家想起是为谁买票。在《血色子午线》里,麦卡锡随手丢进个概念,叫“视觉m;主”(opticaldemocracy),说当环境变得足够中立和严酷,切都变得平等,“所有厚此薄彼都是闪念,个人和块石头被赋予猜不透亲缘关系”。这种注意力颠覆是在读者次次急切吞下环境描写迷药之后累积起来,于是,书名副标题“西方傍晚红”(TheEveningRednessintheWest)所暗示主题被你发自肺腑地接受:在这样兀自壮丽日落之前,人类生生死死算什东西。

很多神妙文学奇功,都这样,你循着大江大河找回它形而上源头,说得苛刻些,很多接近陈词滥调。就像毛姆说,世间伟大真理都太重要,容不下什新意。《血色》主旨,剥去所有血肉,是几乎所有文明都用各类俗言俗话陈述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比如换到更自在文类,拿部同样杀人很轻巧中文名著《多情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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