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坠入心魔,杀了女人藏在山洞里满足自己的恋尸癖。
麦卡锡是在田纳西长大的,之后为了调研和写作《血色子午线》,去了得克萨斯,《血色》写完了之后,就留在那里,出了三本关于西部的小说,称为“边境三部曲”,成了畅销书作家,但在那之前,包括《血色》在内,他的书从来都没有卖过五千本。所以他的小说生涯在《血色子午线》是个转折,把那种在南方几乎要得幽闭恐惧的能量在荒野上释放出来(“边境三部曲”确实轻盈得迷人—谁不爱看英雄少年在草原上骑马),文风也从福克纳一点点变得海明威—但是,麦卡锡对心魔的迷恋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的南方。
那个南方是什么样的呢?1957年,福克纳有一部舞台剧在伦敦演出,英国剧作家肯尼斯·泰南(KennethTynan)的剧评里半开玩笑给它补了一个尾声:
好了,朋友们,故事大致就是这样,在密西西比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里,杰弗逊小城又这样过了一天。也没发生什么事。几个人被强*了,还有几颗牙齿被踢下来。那些古老的星辰依然在上面很远的地方循着古老的天道不停交错,而我们则什么也做不了。现在很安静了。这儿的乡亲们上床都很早,说的是那些还能动弹的。停尸房后面几个年轻人正烤着黑鬼,每个城里都有夜猫子吧,很快他们也会像所有人那样钻进被窝的。那个庄园的大房子里一点动静也没有,甚至听不到电围栏的嗡嗡声,因为昨晚一个醉鬼撞了上去,把整个围栏撞短路了。这,朋友们,就是福克纳先生生活的地方。
当然这是带着嘲讽的戏仿,但这段话里泰南很好地把握住了一种对比:用无动于衷的极简笔墨写,bao行和不幸,把诗意留给星空。至少在我看来,这就很“血色子午线”。谁也说不清为什么“南方写作”大白天见鬼好像是一种全球现象;或许湿气真的能腐蚀灵魂。“南方是一种腐败而充满魅力的存在。”这是苏童的话。很多年前我在图书馆里读了一本书,苏童选的《影响了我的二十篇小说》,是我第一次读福克纳和麦卡勒斯,序言里苏童花了很大篇幅讲美国的“南方哥特”如何影响了他。但南方和南方之间的一些本质差别却让这种相通更显诡秘,比如要写共和国前的姑苏烟雨,就很难参考美国南方的一种根本气质:虔诚。美国“南方哥特”另一个标杆人物弗兰纳里·奥康纳(FlanneryO’Connor)—甚至可以换个听上去更妖魔化一些的标签“南方怪怖”(SouthernG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