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稍微读点毛姆吧。
当然,好话分量也不轻。这篇文章写在毛姆刚刚公版(总感觉卖书网站上刷新次都能发现新译本)时期。封面封底上这样话也见得多:马尔克斯说毛姆是他最喜欢作家之;奥威尔说现代作家里毛姆对他影响最大—“毛姆到底好不好?”这其实是个文学史题目。活着时候是全世界名气最大、赚钱最多作家,“新批评”指导文论那段,宣扬文本自治,提毛姆倒反而不丢人,毕竟奥斯维辛发生,他也算象征着文学入世,心怀天下。但现代演化成后现代,可能是德里达上台读论文六十年代之后,切缥缈起来,大家开始同意威尔逊所谓毛姆写不是“真正文学”,因为他写不够“相对”,不够“主观”—居然想观察世界,居然想揭露灵魂,怎会有这荒唐想法呢?但哪种小说更正宗吵再响也没有用;不管小说家打定主意要干吗,总还是得句句读吧?
毛姆写过:“等待批评家是这样个人,他能解释为什缺陷这多,却这多年来拥有这多读者。”其实当时就或多或少猜出来,译这些个中短篇之后更加相信,窍门是那个叫“阿申登”(Ashenden)或者“毛姆”叙述者。他故事最喜欢几乎开篇都像便签簿上截下来小品文或者旅行笔记,正当你被放松,想上前跟他搭话时候,这家伙转身从兜里掏出块什东西,说:“你瞧在路边捡到什?”结果这个“什”是世上最光怪陆离最撩人心弦故事。
这当然首先是种文学手法,让读者本能地觉着故事更亲近可信,但它似乎在毛姆这里也成某种比喻,象征着作者乐在其中。格雷厄姆·格林说,读毛姆停不下来,不是为他笔下人物,不是“氛围”,不是文笔,而是逸事秘闻有种内在力量。毛姆享受那种传递八卦乐趣,他想把自己放进去,不仅为让你听故事更认真,而且他自己也恨不得成为那个投入听众和游客。当年那本把毛姆比作莫泊桑书,说这两人都世故,知道什东西是“广泛有趣”;2009年那本《毛姆秘密生活》(TheSecretLivesofSomersetMaugham),说毛姆“心思敏锐,最擅揣摩观众想要什”。他当然知道们想要什,因为他就坐在们之中。
毛姆被引用最多句话可能是:“清楚自己位置:二流作家最前列。”其实呢,这句话毛姆从来没有说过。是威尔逊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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