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稍微读一点毛姆吧。
当然,好话的分量也不轻。这篇文章写在毛姆刚刚公版(总感觉卖书网站上刷新一次都能发现新译本)的时期。封面封底上这样的话也见得多了:马尔克斯说毛姆是他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奥威尔说现代作家里毛姆对他影响最大—“毛姆到底好不好?”这其实是个文学史的题目。活着的时候是全世界名气最大、赚钱最多的作家,“新批评”指导文论的那一段,宣扬文本自治,提毛姆倒反而不丢人,毕竟奥斯维辛发生了,他也算象征着文学入世,心怀天下。但现代演化成后现代,可能是德里达上台读论文的六十年代之后,一切缥缈起来,大家开始同意威尔逊所谓毛姆写的不是“真正的文学”了,因为他写的不够“相对”,不够“主观”—居然想观察世界,居然想揭露灵魂,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呢?但哪种小说更正宗吵再响也没有用;不管小说家打定主意要干吗,总还是得一句一句读吧?
毛姆写过:“我等待的批评家是这样一个人,他能解释为什么我缺陷这么多,却这么多年来拥有这么多的读者。”其实我当时就或多或少猜了出来,译了这么些个中短篇之后更加相信,窍门是那个叫“阿申登”(Ashenden)或者“毛姆”的叙述者。他的故事我最喜欢的几乎开篇都像便签簿上截下来小品文或者旅行笔记,正当你被放松,想上前跟他搭话的时候,这家伙转身从兜里掏出一块什么东西,说:“你瞧我在路边捡到了什么?”结果这个“什么”是世上最光怪陆离最撩人心弦的故事。
这当然首先是一种文学手法,让读者本能地觉着故事更亲近可信,但它似乎在毛姆这里也成了某种比喻,象征着作者的乐在其中。格雷厄姆·格林说,读毛姆停不下来,不是为了他笔下的人物,不是“氛围”,不是文笔,而是逸事秘闻有种内在的力量。毛姆享受那种传递八卦的乐趣,他想把自己放进去,不仅为了让你听故事更认真,而且他自己也恨不得成为那个投入的听众和游客。当年那本把毛姆比作莫泊桑的书,说这两人都世故,知道什么东西是“广泛有趣”的;2009年的那本《毛姆的秘密生活》(TheSecretLivesofSomersetMaugham),说毛姆“心思敏锐,最擅揣摩观众想要什么”。他当然知道我们想要什么,因为他就坐在我们之中。
毛姆被引用最多的一句话可能是:“我清楚自己的位置:二流作家的最前列。”其实呢,这句话毛姆从来没有说过。是威尔逊那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