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来之后(里面提到他“确信”毛姆是“二流”),两年后就有人不带出处地“报道”毛姆说了这句话。直到1980年特德·摩根(TedMorgan)的传记说毛姆在《总结》(SummingUp)里写道,“我知道自己的地位:二流作家的最前列”,书上哪里有啊?而《毛姆的秘密生活》则说毛姆“多处说过”—每个引用的人都要编个出处,自然是少不了的—但没有一条可以确切查证。
于是顺理成章地要问,这句话哪来这么高的“可引性”呢?其实,这是一种“你看,他自己都这么说”的心理状态;既然您把井都凿好了,扔几块砖头进去又何妨呢?在我看来,作家不是足球联赛,不用非得分出级别和名次,我在意的是这句话映衬了毛姆作品里表现的一种迷人的心态。那是一种对更纯粹文艺生命的向往之情。在他几部重要的长篇里,总有两个形象的各种变体,一个是安分于制造文化商品换取在俗世立足的成功匠人,而他的对面,往往御风而行着一个为了诗和远方奋不顾身的伟岸身姿。在《人性的枷锁》(OfHumanBondage)中自传体主人公菲利普·凯里去巴黎学画,圈子里有才华的只有一个叫克拉顿的人,后者说,“画得好不好有什么关系,我只是不得不画而已”。但凯里知道自己不是这样的,他只不过“手不算太笨”。《月亮和六便士》(TheMoonandSixpence)里,当然有抛妻弃子的高更;《寻欢作乐》(CakesandAle)中,是曲高和寡的哈代;最后在他七十岁那年,写出了一个“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拉里·达瑞尔,《刀锋》(Razor’sEdge)里那句“你想干什么?”“我想游手好闲。”像灯塔一样照耀着我的整个青年时代。在这个短篇集里,你可以看到一则几乎像是《刀锋》练笔一样《巴纳德》,当然,毛姆没有把同样的故事写两遍—他其实写了四遍:二十七岁出版的长篇《英雄》(TheHero),也写了一个归来的战争英雄,也受不了家乡的伦理氛围,也结束了之前定下的婚约。毛姆二十年后又把它写成了一个剧,叫《未知》(TheUnknown)。读毛姆的短篇集,如果你眯起眼站到合适的距离之外,会发现有好些篇目内核是相似的:他对那种粪土社会规范的波希米亚心性有种不能自已的崇拜之情,热爱断和舍,热爱逃离。联想到他自己,青少年时要逃离的是那个冰凉的牧师家庭,那个把他压抑到口吃的寄宿学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