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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萨默塞特·毛姆(4 / 5)

来是为了逃离婚姻去打仗。多了解些生平自然没坏处,但只要仔细读那些小说,毛姆的纯真,就像他当年逃到海德堡读书时说的一样,整个审美的世界“就像平原一样在眼前打开”。西里尔·康纳利(CyrilConnolly)说:“这个我们最世故的小说家,着迷的却是那些抛弃世界的人。”这种离经叛道的文青气质,在任何时代的普通读者群里,都有致命的魅力。

我的译观很明了,就是把作者想传达给原文读者的体验尽量在译文中复制给译文读者。所以,原作有多好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关译者的事;我只是换了顶热心读者的帽子,把这些年沉浮在记忆里的几句关于毛姆的话串起来说一说而已。作为译者,职责简单,需要他们说的话也少,就像《寻欢作乐》里,阿尔罗伊·基尔那句俗话:“说到底,要验证布丁只能靠吃。”但既然厨师执意要出来聊天,万一被发现分不清芹菜猪肉和虾仁韭黄馅的饺子口感有什么差别,终究让人担心他的厨艺。

所以,作为读者我还是很愿意听译者描绘一下他感受到的原作风味,当我看到有人将毛姆的英文形容为“驯雅”或“优美”,我就隐隐有些不安,怕味蕾背叛了自己。但幸好在英文世界里,口径还是比较统一的。推崇毛姆的两个作家,给英文短篇集作导读的尼古拉斯·莎士比亚(NicholasShakespeare),说“毛姆的文字不美,他写得很平淡,就像说话一样”;帮毛姆编出一本游记文字合辑的皮克·艾尔(PicoIyer),说他写的是“公务员散文”。

从我刚读得通英文起,毛姆写作课的两句话一直记着。第一句是:作者表达得晦涩难解,是因为他自己没有想清楚。第二句是:一个人要是拿着环每走两步就要从里面跳过去,你就会怀疑他是不是在认真耕地。

当然后一句,也就是写作要摈弃一切寻欢作乐,我从来没有遵守—还好毛姆也没有。毛姆说他追求的是简单、清晰(夏志清先生将lucid译为“达”,我觉得并不贴切)、悦耳。要我说的话,他的文风是一种体面的娴熟和狡黠。自从立下字据,开始翻译毛姆短篇,每告诉一个朋友,他就会用恭喜的目光拍打我的肩膀,因为让一个促狭的人译刻薄,是文艺之神的奖励;而讥诮这项技艺,到了毛姆的境界,自然也是声色不改,所以对于译者来说,在文风上也无须摆出什么特别的姿态来。

现在我们应该提醒自己,连伊夫林·沃这样难以取悦的人,也说毛姆是“在世唯一一个能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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