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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萨默塞特·毛姆(4 / 5)

来是为逃离婚姻去打仗。多解些生平自然没坏处,但只要仔细读那些小说,毛姆纯真,就像他当年逃到海德堡读书时说样,整个审美世界“就像平原样在眼前打开”。西里尔·康纳利(CyrilConnolly)说:“这个们最世故小说家,着迷却是那些抛弃世界人。”这种离经叛道文青气质,在任何时代普通读者群里,都有致命魅力。

译观很明,就是把作者想传达给原文读者体验尽量在译文中复制给译文读者。所以,原作有多好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关译者事;只是换顶热心读者帽子,把这些年沉浮在记忆里几句关于毛姆话串起来说说而已。作为译者,职责简单,需要他们说话也少,就像《寻欢作乐》里,阿尔罗伊·基尔那句俗话:“说到底,要验证布丁只能靠吃。”但既然厨师执意要出来聊天,万被发现分不清芹菜猪肉和虾仁韭黄馅饺子口感有什差别,终究让人担心他厨艺。

所以,作为读者还是很愿意听译者描绘下他感受到原作风味,当看到有人将毛姆英文形容为“驯雅”或“优美”,就隐隐有些不安,怕味蕾背叛自己。但幸好在英文世界里,口径还是比较统。推崇毛姆两个作家,给英文短篇集作导读尼古拉斯·莎士比亚(NicholasShakespeare),说“毛姆文字不美,他写得很平淡,就像说话样”;帮毛姆编出本游记文字合辑皮克·艾尔(PicoIyer),说他写是“公务员散文”。

刚读得通英文起,毛姆写作课两句话直记着。第句是:作者表达得晦涩难解,是因为他自己没有想清楚。第二句是:个人要是拿着环每走两步就要从里面跳过去,你就会怀疑他是不是在认真耕地。

当然后句,也就是写作要摈弃切寻欢作乐,从来没有遵守—还好毛姆也没有。毛姆说他追求是简单、清晰(夏志清先生将lucid译为“达”,觉得并不贴切)、悦耳。要话,他文风是种体面娴熟和狡黠。自从立下字据,开始翻译毛姆短篇,每告诉个朋友,他就会用恭喜目光拍打肩膀,因为让个促狭人译刻薄,是文艺之神奖励;而讥诮这项技艺,到毛姆境界,自然也是声色不改,所以对于译者来说,在文风上也无须摆出什特别姿态来。

现在们应该提醒自己,连伊夫林·沃这样难以取悦人,也说毛姆是“在世唯个能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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